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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县信访工作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使命,坚决落实“三到位一处理”的工作原则,以持续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抓手,突出“完善机制、注重预防、守住底线、进位争先”的工作思想,凝聚各部门及全社会共识,聚力“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着力开展重复访和越级访专项治理,努力实现群体访、重复访和越级访持续下降,确保全县信访工作有序开展,社会平稳安澜。
一、坚持政治引领,切实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九个坚持”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深刻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信访工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新征程上,要把这个‘晴雨表’进一步用好用足,真实了解和把握群众的所思所想所忧所盼,真正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重要指示的精髓要义,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独特政治功能,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忠诚践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
2.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刻认识到信访部门是政治机关,信访干部是政治干部,对党忠诚是第一位要求,要坚决扛牢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充分发挥信访工作作用。及时反映社情民意,加大对普遍性、政策性、群体性信访问题的专题调研和分析研判力度,定期向党委和政府报告情况,及时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建议;认真办理好人民群众给省、市、县领导同志来信,加大重要信件督查督办力度,及时推动问题解决。
二、坚持法治思维,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4.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结合法治宣传月和“八五”普法活动安排,持续深入做好《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释法宣讲等工作,全面推广运用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工作指南”,在来访接待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依法依规信访‘路线图’”。
5.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意见,按照信访工作“五化”“四到位”要求,全面推进预防法治化。聚焦前端防治,充分发挥乡镇、村(社区)党组织的前哨作用,推进民事民议、民事民管;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民意收集、分析研判、及时回应机制;大力推广“乡贤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行之有效的机制办法,着力从源头预防和化解信访问题;全面推进受理法治化。按照受理办理法治化“流程图”,准确区分信访事项性质、层级,对适用信访程序处理的事项,依法精准转送,严格出具各类文书;严格落实“三个不予受理”和“两个不再受理”的具体规定,做好政策解释、路径指引和思想疏导工作;加强与政法机关对接协调,推动涉法涉诉事项按规定程序依法处理;全面推进办理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推动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各类调解委员会作用,将调解、和解贯穿依法办理全过程,对依法分类处理的事项,引导进入相应程序化解,加大对责任单位信访事项办理的跟踪督办力度,确保实时了解掌握情况,推动问题及时解决,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两见面、一现场,两审核、总把关”要求,严格落实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全面推进监督追责法治化。认真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追究信访问题受理、办理失职失责和引发信访问题的责任;统筹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强化信访工作督查督办,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情况专项督查;全面推进维护秩序法治化。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好普法教育及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宣讲,规范群众信访行为;认真落实《关于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9〕7号),加强与政法机关工作联动,协调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做好现场处置和违法证据收集工作,法检两院协同做好对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的依法处理,坚决遏制以闹求决、以访牟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
6.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完善县委、县政府定期研究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机制,落实县委常委会每2个月听取一次,县党政主要领导每月听取一次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每半个月研究听取一次信访工作情况;健全信访工作法治化机制、访调联动机制、接劝返工作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等;完善领导坐班接访公示公开制度、信访案件评查制度等,指导本辖区乡镇、村(社区)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推动落地见效;制定“三个一批”责任清单,针对全县重点群体、重点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对目前已梳理排查出的15个重点群体、33个个访信访事项,形成工作台账,进行分类交办处置,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注重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相结合,按照“三个一批”责任清单要求,做到教育稳控一批、实质化解一批、依法打击一批。
三、坚持固本强基,深入开展问题源头治理
7.常态化开展矛盾摸排。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一升一降一稳”的目标,用实用好“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三张清单,压实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的各方责任,常态化开展全县性、滚动式矛盾纠纷“大排查”,建立分类清晰、要素齐全、责任到人的工作台账,充分发挥县乡两级信访联席会议机制和村组“网格员”作用,统筹基层综治、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思想调解、网格治理等多方力量,重点推动乡镇一级联席会议实体化、规范化运行,构建完善基层信访问题调处化解机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8.抓实初信初访办理。落实初信初访首接首办责任制度,坚持办前走访、办中随访、办后回访,全链条闭环办理推动问题有效解决;完善访调对接机制,做到应调尽调、能调尽调,将信访事项化解在行政三级办理和诉讼程序前,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办理流程,抓实督办工作,做到“接件快、交件准、办件优”,有效防止“初转重”、“信转访”。
9.强化案件跟踪“回访”。针对国家、省、市交督办件已办结并签订息访息诉协议的信访事项,做好跟踪“回访”,关注信访人思想动态、生活情况,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事心双解”。
四、聚焦工作重点,持续加强积案攻坚化解
10.慎始如终抓好信访维稳保障。紧盯新中国成立76周年、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党中央全会、全国两会等重大会议活动,健全完善协调联动、重点人员“五包一”“劝返+化解、公安+信访”等制度,严格落实县党政领导坐班接访和信访信息“日报告”“零报告”机制,加强扬言性、苗头性涉访信息的监测、预警、核查、处置,扎实做好重点人员,涉众型金融案(云台山、六步溪信访事项)、失地农民保险、问题楼盘、轮窑砖厂等群体的源头吸附稳定工作,坚决确保“三个不发生”,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11.深入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把治理重复信访作为今年全县信访工作的重心来抓,针对2024年以来到省进京重点重复信访事项和重点信访积案,制定2025年度“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集中治理化解专项行动,大力实施定期排查、集中交办、综合施治、督查问效工作机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面掌握信访人的基本情况、主要诉求,精准分类施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包案制度,逐一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和节点要求,常态长效推动信访积案随有随清、动态化解;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聚焦城乡建设、政法、劳动社保、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市县对接、责任捆绑等措施,加大专项治理力度,着力推动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和群体存量问题销号解决、增量问题及时解决,实现信访总量持续下降。
五、坚持全面从严,严格落实“双向规范”
12.抓信访工作规范。加强信访业务标准化建设,聚焦《信访工作条例》和“路线图”、工作指南等重点内容,采取集中培训、邀请省、市信访局领导专家来安讲座等方式,分批次、分层次开展信访业务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各级干部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能力水平;定期开展案件办理评查。重点评查依法依规登记、转送交办、受理、办理、监督追责、维护秩序等方面情况,评查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着力开展督查督导。根据年度督查工作计划,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政法委、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聚焦中央、省、市、县高度关心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信访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督导、重点督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建议;严肃监督追责问效。根据《信访工作条例》、《信访工作监督追责实施办法(试行)》(中信联发〔2024〕4号),精准开展信访工作监督追责;严格落实“红黄蓝”三色提醒通报制度,加大进京越级访通报讲评、督查督办和监督追责力度,对于工作重视不够、治理效果不明显、导致反复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未实体化解、不履行包案责任的,对不及时受理、不按期答复、不引导群众评价造成考核指标长期靠后,定期在全县范围通报批评,及时提出改进工作、追究责任的建议,必要时提请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约谈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挂牌督办,造成严重后果的,及时启动“三项建议权”,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13. 抓信访行为规范。对于重点群体、重点人员的信访诉求,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合法合理的诉求,要及时予以解决;对于不合理的诉求,要依法进行解释和说明,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对于一些缠访、闹访、越级上访等违法违规行为,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收集违法证据,依法进行打击和处理,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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