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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4309230002/2022-1506039 责任部门:安化县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2-01-03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2022年信息公开指南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1-03     信息来源: 安化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浏览数: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中心实际,特编制《安化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安化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县重点项目中心)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县重点项目中心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2.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5.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6.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7.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anhua.gov.cn/),另外还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机关网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1、受理书面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还可以通过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申请获取政府信息。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 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受理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安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anhua.gov.cn)。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要求申请人补正资料,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免费提供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但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将按照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一)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安化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化县东坪镇南区紫薇路48号华鑫大厦503

    邮编:4135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737-7228003

四、其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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