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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国有建设用地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益土网挂字〔2022〕36号
经沅江市人民政府、安化县人民政府、桃江县人民政府批准,沅江市自然资源局、安化县自然资源局、桃江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挂牌人
出 让 人: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挂 牌 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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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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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址、空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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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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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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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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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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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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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地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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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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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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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价幅度(万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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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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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土挂(2022)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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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草尾镇人民大道南侧和北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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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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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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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容建筑面积≤17564.46㎡,建筑密度≤34.0%,绿地率≥10.0%,容积率≤1.82,建筑物占地面积≤3281.27㎡,建筑总高度:地块一≤50米;地块二至四≤20米,商业比≤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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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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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外“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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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供地,由草尾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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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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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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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0万元或 50 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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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后3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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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土挂(2022)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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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膳镇双学垸内东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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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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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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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容建筑面积≥18646.69㎡,建筑物占地面积≥7458.68㎡,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0%,绿地率≤13.0%,绿化用地面积≤2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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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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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外“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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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供地,由沅江市南大膳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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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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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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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 1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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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后3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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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土挂(2022)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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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湖街道办事处莲子塘村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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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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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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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2730.0㎡,建筑物占地面积≤1140.0㎡,容积率≥1.2(最终数值以通过审查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指标为准),建筑密度≤50.0%,绿地率≤12.0%,建筑总高度≤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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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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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外“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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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供地,由沅江市胭脂湖街道办事处负责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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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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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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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 1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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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后3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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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土挂(2022)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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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嘴镇原沅江市二氮肥厂东部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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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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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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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容建筑面积≥13084.53㎡,建筑物占地面积≥5815.35㎡,容积率≥0.9,建筑密度≥40.0%,绿地率≤13.0%,绿化用地面积≤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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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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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外“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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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供地,由沅江市南嘴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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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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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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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 1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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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后3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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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土挂(2022)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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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4线南嘴百家沟村段西侧地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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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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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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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用地面积14677.8㎡,建设用地面积13848.3㎡,计容建筑面积≥12463.5㎡,建筑物占地面积≥5539.3㎡,容积率≥0.9,建筑密度≥40.0%,绿地率≤13.0%,绿化用地面积≤1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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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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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外“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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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供地,由沅江市南嘴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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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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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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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 1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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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后3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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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土挂(2022)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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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4线南嘴百家沟村段西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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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9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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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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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占地面积≥10761.8㎡,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0%,绿地率≤13.0%,绿化用地面积≤34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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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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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外“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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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供地,由沅江市南嘴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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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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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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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 1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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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后3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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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土挂(202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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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34线南嘴百家沟村段西侧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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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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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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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容建筑面积≥18047.5㎡,建筑物占地面积≥8021.1㎡,容积率≥0.9,建筑密度≥40.0%,绿地率≤13.0%,绿化用地面积≤2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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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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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外“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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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地供地,由沅江市南嘴镇人民政府负责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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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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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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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 1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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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后30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付清成交价款及各项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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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挂)字-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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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小淹镇白沙溪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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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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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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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系数≥40%,绿地率≤13%,容积率≥0.9,建筑限高≤24米,总建筑面积≥5935.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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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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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红线外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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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小淹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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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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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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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6.5万元或者6.5万元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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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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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挂)字-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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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城南区中砥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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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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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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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0,建筑限高≤12米,建筑系数≤45%,绿地率/,建筑总面积≤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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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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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红线外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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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城南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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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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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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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万元或者1万元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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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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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挂)字-0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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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东坪镇迎春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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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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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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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2,建筑限高≤24米,建筑系数≤35%,绿地率≥30%,建筑总面积≤9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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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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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红线外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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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梅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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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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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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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4万元或者24万元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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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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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挂)字-0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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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大福镇和平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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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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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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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4.0,建筑限高≤54米,建筑系数≤30%,绿地率≥30%,建筑总面积≤5536㎡,兼容商业用地≤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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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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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红线外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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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大福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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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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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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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5万元或者2.5万元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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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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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挂)字-0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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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梅城镇北街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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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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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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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4.2,建筑限高≤54米,建筑系数≤40%,绿地率≥30%,建筑总面积≤31660㎡,兼容商业比≤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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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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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红线外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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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梅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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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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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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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0万元或者20万元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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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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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挂)字-0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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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茶酉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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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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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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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0,建筑限高≤24米,建筑总面积≥51516㎡,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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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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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红线外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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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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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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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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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50万元或者50万元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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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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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挂)字-0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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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梅城镇紫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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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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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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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4.0,建筑限高≤54米,建筑系数≤25%,绿地率≥30%,建筑总面积≤28240㎡,兼容商业比≤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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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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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红线外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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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负责按土地现状交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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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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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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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21万元或者21万元的整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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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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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桃让(挂)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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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牛江镇幸福路以北、石牛江大道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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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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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0701),零售商业用地(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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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0<FAR≤1.8;商居比≤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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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商业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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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内征地拆迁已完成,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净地”备案系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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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一并由石牛江镇人民政府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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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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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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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者1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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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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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桃让(挂)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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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宾路以北、屈圃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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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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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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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0<FAR≤2.8;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5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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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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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内征地拆迁完成,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净地”备案系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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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时,一并由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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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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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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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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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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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桃让(挂)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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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江大道以北、天子山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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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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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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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0<FAR≤2.8;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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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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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内征地拆迁完成,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净地”备案系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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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时,一并由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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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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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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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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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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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桃让(挂)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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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溪路以北、屈圃路以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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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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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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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1.0<FAR≤2.8;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5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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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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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线内征地拆迁完成,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净地”备案系统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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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让方与出让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时,一并由桃江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挂牌成交现状交付给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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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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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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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增价幅度不低于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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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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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除外。可以独立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被列入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参与竞买。
四、确定竞得人办法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底价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
五、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21日。
2、挂牌出让时间:2022年8月21日 8 时至2022年8月31日 10时
3、竞买保证金到账(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16 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六、申请报名竞买办法
1、有意竞买者须办理CA数字证书(竞买人参加网上挂牌竞价的唯一标识,已申购且仍在有效期内的除外),办理数字证书联系电话:0737-4112269。登录湖南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点击“益阳市”按钮,浏览、查阅和下载有关地块出让文件,对意向地块点击“我要申购”按钮,网上填报《竞买申请书》,通过交易系统获取网上交易保证金账户的子账号,再到与子账号相应的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获得地块竞买资格。取得竞买资格后,点击“挂牌出价”按钮即可进行报价。
2、竞买者在竞价前认真阅读并依照《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则》和挂牌出让文件执行。
3、竞买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报名文件和身份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4、竞买人与缴款人、竞得人须为同一市场经营主体,各项信息应完全一致。出让人、挂牌人不认可非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行为,否则视同该竞买人为未交竞买保证金的无效竞买人。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地块出让契税、土地登记发证费、交易服务费、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不包含在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另行支付。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等网站发布。
八、瑕疵说明
2022(安挂)字-025号地块:该宗土地为违法用地补办手续,出让价款不含地上建筑价值。
2022(安挂)字-026号地块:该宗土地为加油站用地,竞买人需提供省商务厅批文。
2022(安挂)字-027号地块:该地块只能按已审定批准的修规建设。
2022(安挂)字-031号地块:根据益阳湘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说明,该宗土地处置前地上构筑物补偿、土地处置前期费用543万元未例入土地收购成本,由竞得人另外支付给益阳湘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安挂)字-033号地块:(1)经县安居办和梅城镇人民政府确认,该地块纳入了棚改计划,商业用房被征收人享受优先回购政策,需要回购商业面积4520.63㎡,住房104套。在确保棚改对象回购到位后再允许开发商进行商业出售,由梅城镇人民政府和安化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开发商完成被征拆户的回购;(2)该宗土地竞得人需与梅城镇人民政府、安化县梅山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安化县安居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共同承诺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
2022(安挂)字-038号地块:根据梅城镇人民政府梅政〔2022〕29号建议函,该宗土地竞得人需无偿归还梅城镇紫云村五组一、二楼全部商业建筑面积,并负责权证办理。
2021桃让(挂)22号地块:2021桃让(挂)22号地块:根据《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桃政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取得本宗土地后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的,项目建设需符合“交房即交证”要求。
2021桃让(挂)53号地块:根据《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桃政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取得本宗土地后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的,项目建设需符合“交房即交证”要求。
2021桃让(挂)55号地块:根据《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桃政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取得本宗土地后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的,项目建设需符合“交房即交证”要求。
2021桃让(挂)56号地块:根据《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桃江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桃政办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取得本宗土地后用于商品房开发建设的,项目建设需符合“交房即交证”要求。
九、成交手续的办理
按“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的 11条款要求办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资源交易科
联系方式: 0737-4119290(肖先生、王先生)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
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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