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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的有关规定,经我局调查核实,认定湖南安化港泰实业有限公司三宗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43092323015B00714、43092323015B00720、43092323015B00732)为闲置土地。我局已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下达《闲置土地认定书》。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湖南安化港泰实业有限公司位于安化县田庄乡金竹坪村金鹊路北、金茶路南处三宗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电子监管:43092323015B00714、43092323015B00720、43092323015B00732),土地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面积47262平方米、42449平方米、41238平方米。该三宗地超过合同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两年未动工开发,构成闲置土地,闲置时间自2017年7月30日起,该地块闲置属于企业原因。
现予以公示。
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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