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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515/2023-1863101 责任部门: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3-03-0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继承或受遗赠)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9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数:

安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继承或受遗赠

 

一、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申请主体

单方申请。

三、提交资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4.转移证明材料(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按照编制说明中的《通用材料规定》的第四条规定提交材料)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件,非住宅550/件。(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五、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7-7223152

监督电话:0737-722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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