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继承或受遗赠)
一、办事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二、申请主体
单方申请。
三、提交资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4.转移证明材料(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按照编制说明中的《通用材料规定》的第四条规定提交材料)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五、办结时限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37-7223152
监督电话:0737-722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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