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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515/2023-1863146 责任部门: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3-03-0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化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 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9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数:

安化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

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

 

一、适用

已经登记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

1)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事项发生变化的;

2)不动产的坐落、名称、面积发生变化的;

3)经营权期限变更的;

4)森林类别、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主体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三、需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

2)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3)不动产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地籍调查成果;

4)经营权期限变化的,提交经营权期限发生变化的合同;

5)森林类别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权机关审批同意变化的证明文件;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

6)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等材料。

四、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五、办理流程及时限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本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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