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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515/2023-1863149 责任部门: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3-03-0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化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 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9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数:

安化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

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一、适用

1.采用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家庭承包以外的方式承包荒山荒地荒滩荒沟等农村土地营造林木的;

2.未实行承包经营的集体林地以及林地上的林木,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

3.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后,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期限5年以上(含5年)的,可以申请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二、申请主体

以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方式承包的,申请主体为承包方;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申请主体为乡镇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林地经营权人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的,申请主体为流转双方当事人。

三、需提交材料

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权属来源材料;

a)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营造林木的,应当提交集体林地承包合同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证明材料,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还需提交乡(镇)政府批准文件

b)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应当提交相关协议;

c)依法流转林地经营权的,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集体林权流转合同。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和由农村集体成立的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应当提交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地籍调查材料。

四、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五、办理流程及时限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本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公告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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