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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
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转移登记
一、适用
已经登记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
(1)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
(2)继承取得的;
(3)因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等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4)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转移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申请主体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双方共同申请;因继承及人民法院判决、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取得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的,由权利人单方申请。
三、申请材料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转移登记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
(2)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提交集体林权流转合同;
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森林资源流转的,需提交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的证明和森林资源流转批准文书;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获得森林生态效益补助金的生态公益林流转的,还需提交森林资源流转批准文书。
受让方再次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提交承包方书面同意材料和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证明。
(3)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按照编制说明中的《通用材料规定》的第四条规定提交材料;
(4)因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等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
(5)因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等材料。
四、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五、办理流程及时限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本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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