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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515/2023-1863241 责任部门: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3-03-0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化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9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数:

安化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一、适用

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等林业经营者原已依法取得的林权证继续有效、不变不换;新批准取得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森林、林木使用权的,可以申请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二、申请主体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国有林业局、国有林场等林业经营者。

三、申请材料

林地使用权/森林、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的材料包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使用林地、森林、林木的批准文件;

a)以招标、拍卖等公开方式取得的,提交成交确认书及缴款凭据;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使用国有农用地进行林业生产的,提交批准文件或组建国有林场的批准文件;

c)使用国有荒山、荒地进行林业生产的,提交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确定使用权的文件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土地批复。

四、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五、办理流程及时限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本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公告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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