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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登记
一、申请主体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
二、需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林权证)
4、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变更的材料:
(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家庭成员发生变化的材料;
(3)林地坐落、名称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不动产坐落、名称变更的材料;
(4)林地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等地籍调查成果;
(5)承包期限发生变化的,提交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承包期限变化的协议;
(6)承包期限届满后继续承包的,提交承包经营合同;
(7)森林类别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权机关审批同意变化的证明文件;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
(8)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等地籍调查成果。
三、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本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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