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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515/2023-1863248 责任部门:安化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3-03-0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化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林权抵押登记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9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数:

安化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林权抵押登记

 

一、适用

当事人以农民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林木进行依法抵押的,可以申请林权抵押登记。

二、申请主体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双方共同申请。

三、需提交材料

1)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的森林资源资产申请抵押的应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抵押的材料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抵押的批准文书

2)经营国家无偿划拨林权的单位,以其经营的林权申请抵押贷款时应提交已经办理相关的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材料

3)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抵押的提交报发包方备案的材料

4)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申请抵押的提交承包方书面同意及报发包方备案的材料

5)借款人以共有不动产林权抵押的,抵押人应提交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材料

四、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五、办理流程及时限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本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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