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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申请主体
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农户等相关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因继承及人民法院判决、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等取得林地经营权的,由权利人单方申请。
二、需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林权证)
4、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的材料:
(1)互换的,提交互换协议;
(2)转让的,提交受让人同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
(3)因家庭关系或者婚姻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权属转移的,提交家庭或者婚姻关系变化的材料;
(4)对已登记的联户林地进行拆宗的,提交拆宗后的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晰、四至明确的林地承包合同;
(5)因继承、受遗赠取得的,按照编制说明中的《通用材料规定》的第四条规定提交材料
(6)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材料。
三、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本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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