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土地经营权首次登记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09 11:26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量:

安化县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

土地经营权首次登记

 

一、适用情形和申请主体

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由承包方持土地承包合同申请土地经营权首次登记。

已经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的,承包方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且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土地经营权首次登记。

二、需提交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权属来源材料:

1)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提交土地承包合同

2)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应当提交不动产权证书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4、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还应当提交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宗地界址点坐标等地籍调查成果。

三、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湘发改价费2019597号)。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

本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为:2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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