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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公司现将“湖南华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焦锑酸钠和0.7万吨乙二醇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湖南华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焦锑酸钠和0.7万吨乙二醇锑项目
项目选址: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租赁安化县圣德锰业有限公司生产厂房、设备,建设年产1万吨焦锑酸钠和0.7万吨乙二醇锑项目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1万吨焦锑酸钠和0.7万吨乙二醇锑。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华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总 联系电话:1392649310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湖南葆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
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详见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以及反馈对的意见和建议,并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湖南华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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