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内设股室站队工作职责安排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4-10 11:16 信息来源: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浏览量: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股室站队工作职责安排

 

一、内设股室

1.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调研、信息报送、档案、固定资产管理、机要保密、后勤、政务公开、政务督查督办、政务协调、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创文巩卫;负责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年度生态环境目标人大审议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工会在分局党组领导下,按照《工会法》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工作,制定分局工会活动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有益干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抓好青年、团建、计划生育、关心下一代工作,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协助局机关做好职工福利工作。

2. 综合协调股。负责同级有关部门拟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范、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产业育新、民生补短、大抓落实高质量发展工作;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拟定生态环境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负责协调组织对各乡镇和有关县直单位的年度考核绩效评估。协调配合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洞庭清波专项工作;对同级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一把手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提请问责。组织协调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3. 政工人事股。负责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工资、社保;组织实施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和任期考核、职级职务晋升、机构编制;负责党建、理论中心组学习、纪检监察、共青团工作、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乡村振兴(人员日常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干部职工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和管理、继续教育培训和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

4. 财务股。负责分局机关所属单位财务、三大竞赛、劳资、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干部职工五险一金,承担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等工作。

5. 法规与宣传教育股。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监督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负责国防动员、国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平安创建、扫黑除恶、禁毒工作;负责开展环境保护执法质量评议和案卷评查工作,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负责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志愿者服务等工作;承担局新闻审核和发布,指导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工作;负责环境信息的报送与统计工作,报刊与杂志的订阅工作,组织协调市环保系统和县相关部门开展环保宣教活动。

6. 土壤环境股。负责本县域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地下水、矿用水治理与后期运行管理,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本辖区受污染土壤及矿山的生态修复,组织实施清洁化生产工作;负责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垃圾分类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审核固体废物进口、跨省转移申请,承担跨区县(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发放、登记、管理等环境管理制度工作。

7. 自然生态保护股。负责自然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开展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组织自然生态保护管理制度的监督实施,负责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农村生活污水的治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负责自然生态保护项目申报并监督管理项目实施,负责乡村振兴行业部门工作协调落实等工作。

8. 水生态环境股。负责本辖区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水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监督实施。负责本辖区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负责水生态环境项目申报并监督管理项目实施。承担防汛抗旱相关中心工作,负责河长制等相关工作。

9. 大气环境股。负责本辖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大气、核与辐射污染、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助机制。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大气、核与辐射污染防治项目申报并监督管理项目实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组织协调履行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义务。

10.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行政审批改革股)。负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政策环境影响评价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头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权限内生态环境县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办理。负责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指标初始分配核定,按标准征收有偿使用费,对排污单位排污权指标使用情况、排污权交易活动实施监督负责储备排污权,受市政府委托行使需求方或出让方的职责,负责招商引资、国土空间规划、内需扩量、乡村规划、国有资产整合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政务窗口的日常工作。

二、二级机构

1. 益阳市安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本辖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现场监督管理,负责受理和办理生态环境保护举报(信访),负责生态环境信访维稳事件的现场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县级执法事项违法案件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县级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监督指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履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职责,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自行监测、在线监控管理、质量强县、网络安全监督检查、税收协控联管、“治超”工作。

2. 益阳市安化生态环境监测站。负责实施国家和省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标准;负责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工作,配合做好国控和省控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工作。

 

 

责任编辑: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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