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具体检查对象(含数量)或
“双随机”抽查对象(含总数及比例) |
检查内容(项目) |
拟实施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年度检查频次 |
承办机构 |
是否属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需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备注 |
| 1 |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第二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有义务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在检查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噪声的单位或者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阻挠。实施检查的部门、人员对现场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六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权对从事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等活动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实施现场检查,可以采取现场监测、采集样品、查阅或者复制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的资料等措施。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现场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根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排污单位信用记录和生态环境管理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 |
重点管理33家,简化管理48家,辖区内其他所有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
日常监管1.生产状态; 2.环评审批情况;3.“三同时”执行情况;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5.自动监控系统情况;6.在线监测数据情况; 7.污染物的排放情况;8.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及处置情况;9.危险废物贮存及转移情况。 |
全年 |
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 |
监督检查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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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综合抽查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依照本法规定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有义务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在检查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通过现场检查监测、自动监测、遥感监测、远红外摄像等方式,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者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从事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取样,要求被检查者提供有关资料、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被检查者应当配合检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实施现场检查的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被检查者保守商业秘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编制单位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第三十四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法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根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排污单位信用记录和生态环境管理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 |
1.排放污染物监管总数81家,随机抽5% ;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管总数81家,随机抽5% ; 3.排污许可监管总数81家,随机抽5% |
1.排放污染物监管;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管;
3.排污许可监管。 |
全年 |
现场执法 |
随机抽查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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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强化预警响应期间涉气企业减排措施落实的日常监管;涉气专项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应急措施。应急响应结束后,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开展应急预案实施情况的评估,适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安化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安政办法【2024】13号)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负责我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信息发布,会同县气象部门做好污染趋势分析研判,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措施,提出控制大气污染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依法确定限产、停产减排企业名单,并对重点企业减排情况依法进行检查。 |
所有涉气企业 |
1.重污染天气应急执法检查;2.机械加工行业专项检查;3.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4.包装印刷、汽修、涂装行业专项检查;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专项执法检查。 |
全年 |
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 |
监督检查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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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对管辖范围内产生尾矿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 |
《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1号)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产生尾矿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企业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应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
7家 |
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
全年 |
现场执法 |
监督检查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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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对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索取资料,采集样品、监测分析 |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索取资料,采集样品、监测分析。被检查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资料。检查机关和人员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
辖区内所有规模畜禽养殖场 |
环保台帐、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现场监管 |
全年 |
现场执法 |
监督检查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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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职责分工,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的抽查。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对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情况,现场监测,调查取证;(二)查阅或者复制医疗废物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样品;(三)责令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停止违法行为;(四)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五)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第四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对有关部门的检查、监测、调查取证,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
全县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集中处置单位 |
标示标牌、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及台帐情况 |
全年 |
现场执法 |
监督检查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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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八条 国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方式,建立健全对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区域和江河、湖泊、水库上游地区的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湖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年11月30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拟定和饮用水水源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对饮用水水资源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拟定和环境管理的有关工作,对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计生、城市管理、农业、林业、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 |
全县所有饮用水水源地 |
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现场监管 |
全年 |
现场执法 |
监督检查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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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 |
(环保部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第四条第一款 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现场监督检查,由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行使现场监督检查职责的机构(以下统称监督检查机构)具体负责。 |
所有装了污染源自行监控设施的单位 |
自动监控设施运行情况 |
全年 |
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 |
监督检查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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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有权依据各自的职责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机关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检查机关进行现场检查时,可以采取现场监测、采集样品、查阅或者复制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的资料等措施。检查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站,应当出示证件。 |
辖区内所有产生固体废物的企事业单位 |
固体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和台帐情况 |
全年 |
现场执法 |
监督检查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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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二条 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检查。 |
辖区内所有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 |
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处置情况 |
全年 |
现场执法 |
全覆盖检查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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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管理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449号)第三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公安、卫生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有关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
52家 |
一、检查相关制度是否上墻
1.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2.辐射工作场所安全要求、3.设施设备的操作规程、4.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二、放射工作人员是否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资格证,并按规定定期参加培训,是否按规定进行个人剂量监测
1个货原
三、工作人员和受检查人员是否有防护用品
四、是否每年按规定对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检查
五、放射人员是否佩戴个人剂量计
六、放射工作人员是否进行健康检查和建立健康档案2年/次
七、放射医疗设备是否有监测报告
八、屏蔽墙体及门窗外是否存在射线泄漏
九、门灯、门机联锁装置是否完好、有效
十、通风系统是否完好,电离辐射标识是否醒目
十一,是否编制了年度评估报告 |
每年一次 |
现场执法 |
一年一检 |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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