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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有279辆营运货车存在逾期180天以上未年审,道路运输证有效期已超期的行为。
根据《湖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和货物运输车辆实行审验。未经审验或者审验不合格的运输车辆,不得继续营运。逾期未申请进行审验超过一百八十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之规定,决定对上述279辆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详细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2025年09月01日--2025年10月01日
联系人:县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
联系电话:0737-7821650转交通窗口
附: 安化县拟注销明细表(279).xls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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