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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亦工亦农”公路养护轮换工
补偿金发放工作的公告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亦工亦农轮换工群体稳定工作的通知》(湘路综合〔2023〕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亦工亦农”公路养护轮换工补偿金发放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对象
凡在1978年12月30日(含)至1988年12月31日(含)期间曾与原县公路养护段签订合同,从事“亦工亦农”公路养护工作的轮换工可参与本次申报。
(注:受过刑事处罚,或在选用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被辞退、开除的人员,不予受理)
二、申报时间
2025年12月22日至2026年1月12日
三、办理地点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314室
四、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能够证明相关工作经历和年限的原始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协议、工资发放凭证等)及社保证明(如有)。
2.《安化县“亦工亦农”公路养护轮换工经济补偿申请表》
请务必在上述申报时间内完成材料提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影响相关权益落实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联系人:谭毅(15197764066)、谢孙卿(19277377201)
附表一:安化县“亦工亦农”公路养护轮换工经济补偿申请表.xlsx
安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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