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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224/2023-1744541 责任部门:安化县水利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3-03-30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中共安化县水利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30     信息来源: 安化县水利局     浏览数:







中共安化县水利局党组

关于县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10日至5月31日,县委第巡察组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机动式巡察分别于2022102011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组织巡察整改情况

根据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明确整改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整改措施和具体完成时限,按照“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定期报告的制度,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局党组制定下发了《中共安化县水利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迅速组织召开了部署会、动员会,确保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班子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确保整改任务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逐一落实责任对象,明确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领导的整改落实工作。一是明确任务分工,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二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三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建立半月一次调度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以上率下,确保成效。要求党组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党组多次召开班子会议、局务会议,研究部署、调度巡察整改工作,并在2022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中,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内容进行自我剖析、查找差距、相互批评,对巡察整改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整体把脉”和“集中问诊”,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整改不达到标准不收兵,确保整改取得了扎实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第一部分 常规巡察

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方面

1.关于“思想政治建设抓得不牢”问题

1关于“政治学习不够深入”问题部分班子成员理论学习主观意愿不强,学习的引擎动力不够,局党组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时,多数班子成员会前未自学,学习研讨质量不高,经验总结不具体,联系实际不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前班子成员进行了自学,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进行了研讨,11月份邀请县委宣传部刘刚贵副部长进行了旁听并提出了指导意见。二是局班子成员通过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积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等。

完成情况:完成。

2关于“意识形态领域管控不力问题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观念较为淡薄,为应付检查,存在部分资料造假现象;负面网络舆情较多,处访息访办法不多,仅2021年红网百姓呼声就有16条负面舆情。

整改情况: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每月党组班子会议必议议题。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选派人员参加了全县宣传思想培训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

3关于政治意识不强问题对政治巡察认识不足,宣传教育不到位,城乡供水公司两名职工故意毁损巡察调阅的原始资料,干扰巡察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传达学习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开展了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二是对两名职工进行了批评教育,两名职工深刻认识到自身思想问题,并作出书面检讨。

完成情况:完成。

2.关于“上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问题

(4)关于局部利益看得较重,存在“靠水吃水”思想问题。根据上级政企分开要求,下属企业必须与行政主管部门彻底脱钩,但局属二级机构湘资公司、海邦公司至今仍脱钩无果。

整改情况:一是海邦公司已划转至县城乡供水公司经营管理;二是湘资公司脱钩事宜已与县国资股、县梅山城投公司对接划转事宜,为保障单位人员思想稳定、社会稳定,还有待进一步洽谈。

完成情况:未完成

后续安排:继续与相关部门对接,争取政企分开的政策支持,力争尽快整改到位。

5关于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工作开展不力问题。单位向个人借款问题未在2021年底前清零。如将军水电站截至2022年4月,借款金额仍高达1196.4万元;红岩水库管理处截至2022年3月,借款金额达965.4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要求各单位强化债务风险意识,加强财务管理,严禁违规举债,要加大化解债务力度。二是将军水电站对借款进行了全面梳理清查,因单位属特困企业,为保障电站正常运行和职工待遇有保障,保障职工思想稳定,将军水电站暂无法偿还债务,现已将借款年利率降为8%;同时,将军水电站正在积极争取上级投资,加大工程投入,扩大工程效益,力争早日偿还债务。三是红岩水库服务中心成立原东坪供水工程债务清偿工作专班,并制定了清偿工作方案,目前单位向个人借款已完成清偿。

完成情况:完成。

(6)关于“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2020年机构改革后水管站下放至各乡镇,水利局未及时收回水管站印鉴,未撤销个别水管站账号,2021年仍向乐安镇水管站拨付资金5万元。

整改情况:经与乐安镇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已于2022年11月22日将该笔资金退回水利局账户;同时,要求计财股加大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责任心,严格资金管理。

完成情况:完成。

3.关于“主责主业有短板”问题。

(7)关于“水利基础项目建设滞后”问题。城乡一体化项目建设整体缓慢,如大湖坪水库工程原计划2020年8月完成主体工程,实际至2021年9月才完成大坝主体封顶,至今未启动蓄水;钟鼓山水厂项目仅招投标阶段耗时近2年,工程未按期启动;2021年12座除险加固水库未按期完成竣工验收。

整改情况:局党组坚持每月研究一次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全力快速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大湖坪水库工程正在扫尾,5月底可蓄水;钟鼓山水厂已于2022年9月启动建设,厂区主体及输配水管网建设可在今年年底完成。2021年12座除险加固水库已于2022年4月完成完工验收,今年5月可完成竣工验收。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

后续安排:一是继续加大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确保如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二是加大工程建设管理,按时完成验收工作。

(8)关于“河湖“四乱”现象仍比较突出”问题。河道非法采砂制砂屡禁不止,非法浮动设施(主要是钓鱼平台)无序迅猛发展,截至目前柘溪库区40多个库汊库湾水面共有非法浮动设施246户581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法巡查,每月开展两次以上巡查执法,严厉查处涉水违法行为,为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对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进行了网上公示,开展了全县非法砂场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利用宣传车、广播、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了“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长江保护法》《资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安化县河长制工作月督查季排名年考核实施方案》《安化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督查暗访计划》、河长制督查通报等规章制度压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乡镇村河长履职到位,在河岸设立了河长公示牌及举报监督电话,及时处理举报问题,对发现的“四乱”问题跟踪销号处理。二是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安排积极对接县库区移民事务中心,协助完成非法浮动设施处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全部拆除到位。

完成情况:完成。

(9)关于“防洪工程体系不够完善,监测预警系统比较落后”问题。多数支流河道治理不到位,防洪能力低,如县城北区堤防部分排水口设置较低,东坪中学等地势低洼地段遇雨量大就倒灌进水。现有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通讯手段落后,大多仍使用2G3G信号,易造成信号中断和传输受阻。

整改情况:一是为全面提升山洪灾害预警能力,正在实施奎溪镇洋溪流域山洪灾害防御能力提升试点项目,在3月底前可完工投入运行,该项目能提高洋溪流域的山洪灾害防御能力,及时预警预报,有效降低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是启动前乡片7个乡镇90座小型水库雨水情监测和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建设,在3月底前可完工并投入运行,余下75座小型水库争取在2023年底启动实施,2024年汛期前投入运行。该项目对现有的小型水库监测预警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实时掌握水库雨水情和运行情况,有效提高小型水库安全度汛能力。

完成情况:基本完成。

后续安排:积极争取上级项目支持,力争在2024年完成剩余水库监测预警设备改造升级,进一步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10)关于“项目监管存在盲点问题。局党组未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部分项目建设监管与验收均由局属二级机构负责,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项目建设管理,严格项目招投标监管。二是已将海邦监理公司划转至县城乡供水公司,由供水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与水利局脱钩。三是就湘资公司脱钩事宜,已多次与县国资股及梅山城投公司对接,因国资股只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无法接管湘资公司;梅山城投公司考虑到湘资公司经营范围受限,加之湘资公司职工意愿不强,暂不具备接管条件,我局将继续与县委、县政府汇报,力争早日与湘资公司脱钩。

完成情况:完成。

4.关于“法制建设基础薄弱”问题

11关于“法治审核机制不健全”问题。日常性文件和事项基本未进行法治审核,局内设股室法制办未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安化县水利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及《安化县水利局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会审联签;二是进一步强化了法制办工作职责,对工作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提高工作积极性。

完成情况:完成。

(12)关于“水利普法工作力度不够”问题。普法宣传持续性不强,业务科室水利法律法规宣传意识还未普遍形成,没有营造出全民爱水、节水、惜水的浓厚氛围。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安化县水利局法治宣传计划,明确了相关责任;二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安化公众号)、户外广告宣传(登峰传媒、出租车)等进行了宣传,在全县340台电梯装有登峰传媒广告及175台出租车顶灯进行了爱水、节水、惜水宣传,营造了良好氛围。

完成情况:完成。

(13)关于“水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欠缺”问题。一线执法人员中军转安置人员和临聘人员占比较大,专业人员少,部分执法人员未能做到持岗上证,难以适应执法新形势。

整改情况:一是执法大队大队长通过自学于2022年取得《律师工作证》,并担任我局公职律师,2022年9月20日到22日组织执法大队人员参加为期3天的省水利厅水行政执法骨干培训,2022年10月申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提高了我局法治建设水平。二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培训。2022年10月到12月份,每周利用半天的时间,组织全队人员进行学习培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系统学习,逐章逐条学,提高了业务知识和执法能力。三是组织水政执法监察大队未取得执法资格的3名同志已于2022年12月报名参加了执法证考试。

完成情况:完成。

(14)关于“法治意识淡薄”问题。如2017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尹某(城乡供水公司职工)工龄应从1988年开始连续计算,但至今未落实裁决决议。

整改情况:县城乡供水公司及时召开会议落实了劳动仲裁裁决决议;就其他职工类似问题邀请人社局及水利局相关人员对档案进行了重新审定,并于2023年元月全部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完成。

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面从严治党举措不力方面

1.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问题

15关于虚列工程套取项目资金问题个别二级机构虚列工程建设项目且数额较大,主要用于单位不合理开支。

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所列工程项目均为实质性工程建设,并向县委第五巡察组做出了详细的书面报告;二是对于巡察组认定的不合理开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全面整改。

完成情况:完成。

16关于“虚列支出滥发补贴”问题。如2018年红岩水库管理处在高速公路水管架设项目建设中虚列水管架设工资,套取资金,给部分干职工发放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红岩水库服务中心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了会议,开展了谈心谈话,传达巡察组文件精神;二是对发放的补贴已全部退还。

完成情况:完成。

17关于“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个别二级机构负责人2018年以来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私车保险费和油费等。

整改情况:一是海邦公司相关人员已将违规报销的费用退回公司账户,并对公司负责人给予诫勉处分;二是局计财股、局机关纪委联合对局属二级机构财务情况进行了内部审计和检查;三是局属各二级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加强了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党风廉政教育。

完成情况:完成。

18关于“违规列支休闲娱乐费用,违规购买香烟、茶叶、土特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单位立即将违规报销的费用退回单位财务;二是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报账程序和审核机制;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开展了中央八项规定、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了敬畏意识。

完成情况:完成。

19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2021年12月至巡察进驻时,机关食堂多数公务接待无公函,食堂管理存在漏洞,接待菜单无经办人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及时补齐了接待公函,完善了审批手续;二是建立健全了机关管理制度,对公务接待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谈话,增强责任心、提升业务水平。

完成情况:完成。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

20关于“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2020年廖家坪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总体方案设计费用89.8万元未进行政府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廖家坪水库服务中心组织召开班子会议,再一次组织学习了《安化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二是对工程初设、监理、第三方检测等工作进行了自查,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手续;二是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了相关文件,进一步提升理论和业务水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完成情况:完成。

21关于“财务风险防控意识不强”问题。如廖家坪水库管理处2021年1月现金支出9.18万元无收据、无支付合同;此外,海邦公司、红岩水库均存在提取大额现金无审批的情况,红岩水库工程项目多数以现金支付,涉嫌逃避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二是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业务知识学习,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三是廖家坪水库服务中心对账目进行了分类,收集补齐了相关收据、合同。四是对局属二级机构财务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大了监督管理力度。

完成情况:完成。

22关于“财务报销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如2021年4月海邦公司张某报销差旅费4020元无审批、无事由;2020年4月廖家坪水库管理处个别招待开支无用餐人数、无接待对象和事由。

整改情况:一是海邦公司对报销账务进行了重新审批,完善了相关手续;二是廖家坪水库服务中心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补齐了相关手续;三是各相关单位建立完善了管理制度,规范了审批程序,加大了业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

完成情况:完成。

23关于“票据管控不规范”问题。如机关拨付红岩水库人员经费、拨付工会经费等均以临时收据代替往来收据。

整改情况:一是红岩水库服务中心2022年11月2日重新开具了财政往来收据替换临时收据,局机关工会2022年11月30日重新开具了财政往来收据替换临时收据;二是组织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学习培训,加强了票据管理,规范了审批流程。

完成情况:完成。

24)关于“挤占专项经费问题。如2020年1月在河长制经费中列支扶贫走访费用2400元。

整改情况:已于2022年11月调整财务账目,并要求财务人员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提高事业心、责任感,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完成情况:完成。

3.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问题

(25)关于“部分水利设施维护不到位”问题。农业耕作供水需求保障不到位,如红岩水库右干渠道年久失修,处于废弃状态,仅伊溪村就有700余亩基本农田因缺水而无法耕作,当地群众对此反应强烈。

整改情况:我局已完成红岩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已提交省水利厅,正在组织审查,力争项目今年落地实施,彻底解决红岩灌区农田灌溉问题,切实提高供水保灌能力,保障人民群众供水和生产生活安全;同时,已争取了35万元专项维护资金,对红岩灌区损毁的右干渠道进行了部分加固与维修。

完成情况:阶段性完成。

后续安排:一是进一步加大与省水利厅对接力度,力争早日通过审查,纳入项目库;二是加大维修养护资金投入,结合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疏通“中梗阻”渠道,确保工程效益发挥。

(26)关于“用水安全问题仍然突出”问题。县城南区水厂供水水质仍然堪忧,水厂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有近4000居民生产生活,上游还有花岗石厂、养殖场等企业,导致水厂原水水质严重污染;村级供水工程建设标准低、配套设施不齐全、水质不达标、覆盖范围小,特别是乐安镇团安村、羊角塘镇等乡镇村水质合格率偏低,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仅为80.08%,与上级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全县仍有近30万人没有使用自来水。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4月完成了县城南区水厂水源改造工程,总投资近500万元,主要架设了饮水专管,对水源库区进行清淤和堤防修复,对拦网设施进行更换,加大了水源地巡查和保护力度,及时清理周边环境卫生;同时,对城南水厂无阀滤池进行改造、更换消毒设备,加大水质监测力度,确保了水质达标。二是安排45万元全面解决了乐安镇团安村饮水问题,并加大了水质检测力度,确保水质达标。三是编制了《安化县农村供水水质专项提升行动方案》,计划在“十四五”期间持续改善农村供水水质,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继续加大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力度,不断提升我县农村供水能力,提高自来水普及率。

完成情况:完成。

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

1.关于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27关于思想认识有偏差问题对党建工作投入精力不多,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主动研究谋划少,存在被动应付思想。

整改情况:一是局机关党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党建工作。二是局机关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探讨支部党建工作;三是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智兴宣讲党的二十大,对报告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方面的新思想新理论进行了强调。

完成情况:完成。

(28)关于“对下级党组织指导不力”问题。如2020年廖家坪水库管理处联点领导未进行过党建指导;将军水电站党支部党建欠账较多,做资料应付检查思想成为主流。

整改情况:一是对二级机构进行党建督查。由机关党委书记刘飞舟带队,组织局党建办分别于10月至11月对各二级机构党支部开展党建工作督查指导。二是廖家坪水库已对检查时未能及时提供的材料进行收集归档(联点领导确有指导,但工作人员未及时将资料归档)。三是将军水电站党支部2022年11月以来已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上报了党日活动小结。

完成情况:完成。

29关于“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打折扣”问题。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不够浓厚,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红岩水库党支部2019年6月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仅个别同志开展了互评;湘资公司党支部2019年3月仅少数党员开展自评、互评;将军水电站党支部多年未召开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一是红岩水库党支部已组织对全体党员谈心谈话,提高党员同志思想认识,确保今后组织生活会不走过场。二是湘资公司党支部已组织全体党员开会,要求相关责任人就此事作出深刻检讨,今后的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将进行公示。三是将军水电站已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认真做好记录。四是机关党委对将军水电站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通报。

完成情况:完成。

30关于“党员干部教育抓的不实”问题。部分党员基本党建知识不熟悉,谈话中有部分股室负责人对民主生活会如何召开不清不楚。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建办在对二级机构党建督查中,对各党建专干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机关党支部利用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建知识业务培训工作。三是局党建办在11月主题党日活动会上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了党建知识相关测试。

完成情况:完成。

2.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

31关于“党员发展不严谨”问题。如湘资公司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舒某转正时,有群众代表参与投票;2021年机关党支部吸收预备党员刘某未遵循支部发展原则,实际得票数超过支部实际人数8票。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实,湘资公司党支部对预备党员舒某转正时出现群众代表参与投票、局机关党支部吸收预备党员时实际得票数超过支部实际人数8票的问题均为会议记录人员记录错误,其余各项程序与资料均符合县委组织部相关规定,并已经县委组织部审核通过,现已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对会议记录进行更正。二是局机关党委书记已对党建办负责人、相关党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把关不严等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

完成情况:完成。

(32)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存在党费交纳基数核定不实和“四舍五入”的情况,如湘资水利党支部2021年1月至今所有党员党费交纳基数与实际固定收入不符;机关及城乡供水党支部个别党员党费未足额交纳。

整改情况:一是湘资水利公司党支部已按要求立即足额补缴党费。二是城乡供水公司调整党费收缴额度,从11月份开始按新的党费基数足额缴纳。三是局党建办已对近五年党费年报存在“四舍五入”党费情况进行了全盘清查,暂未发现其余问题。四是局党建办已对各党建专干进行了相关学习培训。

完成情况:完成。

(33)关于“民主评议党员不实”问题。如城乡供水公司邓某因酒驾受警告处分但仍被评为合格等次;2020年红岩水库党支部优秀党员评定未与年度党员积分相结合。

整改情况:一是城乡供水公司已对该问题进行整改,将邓某的评定等次确定为不合格。同时,该公司已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及规定,民主评议党员严格按规定进行,并及时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等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思想认识和觉悟,严以律己,遵纪守法,起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二是红岩水库已重新制定先进党员评定办法,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相关要求、程序开展党员评定工作,并设立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严格党员评先评优与党员积分管理相结合。三是局机关党委在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的党建工作督导中,已将该工作列为重点督导项目。

完成情况:完成。

(34)关于“党员公开承诺走形式”问题。廖家坪水库机关党支部2020年有7份公开承诺书为同一人书写;局机关部分党员公开承诺内容空洞,套话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局属各党组织党员按照要求书写2022年党员公开承诺书,并对承诺书进行严格把关;二是廖家坪水库该7名同志已重新书写公开承诺书,其机关支部书记已对该7名同志给予严肃的口头批评,并在机关主题党日活动上,通报了该情况;三是局机关党委书记刘飞舟对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在会后进行了谈话提醒。

完成情况:完成。

(35)关于““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将军水电站党支部未按月召开支委会,谈心谈话未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将军水电站已按月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员、党小组会,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将资料整理归档。二是联系支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飞舟在11月对其进行了指导。三是局班子成员分别到联系党支部参加进行了指导和讲党课。

完成情况:完成。

(36)关于“借调人员参与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将军水电站李某2010年借调至局机关计财股至今,党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将军水电站,但实际长期参加两边的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已于10月底前将李某组织关系转入局机关第二党支部,纳入支部管理。

完成情况:完成。

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问题

(37)关于“治理‘吃空饷’工作不彻底”问题。如机关个别干职工自2020年12月以来长期不在岗、红岩水库个别干职工2019年至2020年长期不在岗,两人未在岗期间,局党组管理不到位且未向有关部门如实报告。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飞舟已于10月31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该人员已返岗上班;二是已责令红岩水库追缴个别人员“空饷期”领取的相关待遇。

完成情况:完成。

(38)关于“人事编制管理混乱”问题。巡察进驻时三名二级机构负责人的人事编制关系仍在原单位,没有按规定及时办理异动手续;红岩水库管理处违规调入将军电站夏某,并按在职人员标准套改工资待遇。

整改情况:一是现已将廖家坪、红岩水库两位负责人编制关系、工资关系转入相关单位;二是责令红岩水库对违规调入人员进行身份核实,经核实该调入同志为红岩水库服务中心计财股夏向梅,2002年12月招录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经安化县水利局、原红岩水库管理处、将军电站研究将该同志的编制挂到将军电站,工作岗位安排在原红岩水库管理处,招录过程合法有效,将根据政策要求及现实需要尽快调整。

完成情况:完成。

(39)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问题。对专业技术人员重视程度不够,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出现了断层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我局已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事业单位人员3名、人才引进事业单位人员1名、公开招聘公务员1名。二是局党组已申报2023年水利专业人才“人才引进”与新公务员招录计划。三是我局已选派一名骨干于2023年前往省水利厅进行为期一年的跟班学习。

完成情况:完成。

4.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

(40)关于“从严治党认识不够深刻”问题。平时学习部署多,开展廉政谈话、廉政提醒、咬耳扯袖不够经常。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领导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作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党风政风室的事,满足于开开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两个责任”落实。局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年度工作责任清单及分工,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职责,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部署安排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系统年度绩效考核,与水利中心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见效。三是全面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全年局领导班子开展谈话提醒(含集体廉政谈话)215人次(咬耳扯袖206人次、红脸出汗7人次)。

完成情况:完成。

(41)关于“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未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系统内违纪违规问题多发,2018年—2021年,全系统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8件,组织处理29人,其中受党内严重警告5人,开除党籍2人。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与推进清廉机关、清廉企业建设相结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多举措组织开展讲廉政党课、党纪法规学习、观看警示片、通报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会、问题整改约谈会等。二是加强了干部队伍日常教育和管理。不定期地组织开展了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学习,举办了《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交通安规警示教育讲座,提升干职工思想认识,树牢法纪意识,教育引导干职工不踩红线不碰底线。三是营造了风清气正良好氛围。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在单位QQ、微信工作群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知晓,正风肃纪。

完成情况:完成。

(42)关于“日常监管督查力量不够”问题。机关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2名干部,一人即将退休,一人为抽调干部。日常监督形式较为单一,对干部监督手段不多,主要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为主,缺乏敢管敢严的力度,动真碰硬少。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对局党风政风监督室人员的配备和优化,强化监督力量。二是了加强监督协作,提升监督效能,局机关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对干职工上班纪律、“五一”节等重要的时间节点开展了作风建设督查;会同局办公室、计财股、乡村振兴办、质监站等职能部门对公务接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建水利工程人员履约人脸识别系统覆盖运行等)、帮扶工作队和蹲点包村迎国检及驻村在岗情况、财务管理及空挂资产等开展专项督查和清理核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时整改,局机关纪委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持续进行了监督。

完成情况:完成。

(四)关于巡察、审计移交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43)关于“公房管理不到位”问题。2018年启动公房清理后,长达4年未清理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多次研究公房清理管理工作,制定了《安化县水利局公房专项清理实施方案》,出台了《安化县水利局公有住房使用管理制度》,成立刘飞舟副局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二是对欠缴的房租进行了清缴,共计15.7305万元;对不符合租住条件的进行了清理。三是按照管理制度,对16套公租房进行了重新租赁,并按年签订了租赁合租,缴纳了租金。四是将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管理规范,国有资产不流失。

完成情况:完成。

(44)关于“违规津补贴收缴不到位”问题。如城乡供水公司尚有违规发放津补贴未收缴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城乡供水公司对违规津补贴收缴进行了进一步的复核,收缴了部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二是已收缴28180元,剩余30760元暂未完全收缴到位(因家庭困难,每月按商定标准予以收缴)。

完成情况:完成。

(45)关于“项目验收不及时”问题。如2020年江溪冲水库、跃进水库等5个项目竣工但未验收。

整改情况:一是由建设站牵头,组织对5座水库进行了验收,完善了验收资料和档案。二是举一反三对2021年实施的12座水库进行了完工验收,正准备进行竣工验收。三是加强了项目建设管理,对完工项目及时组织了验收。

完成情况:完成。

(46)关于“公职人员违规参与经营性活动整治不彻底”问题。上轮巡察以后,没有举一反三全面清退,仍有李某、夏某、王某入股思贤水电开发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职人员参与经营性活动行为进行了“回头看”,未发现新的违规行为;二是对清退不彻底问题进行了再次清查,该三人已于2021年5月7日将股份转让,并于2022年11月2日向县市监局提出了变更股东的报告,因部分股东已去世,且未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加之部分股东用原15位号码身份证注册,目前系统必须是18位号码身份证,导致该三人无法办理退出股东手续,建议以股权转让为准予以认可整改到位。三是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干职工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参与性活动。

完成情况:完成。

第二部分 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机动式巡察

(一)关于“要素保障方面”问题

1.关于“服务群众效能不高”问题。水、电、气相关职能部门服务意识欠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政务服务有关要求不坚决、不彻底,多项业务不能在市民之家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城乡供水公司窗口不能办理开户缴费业务。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职工学习营商环境优化文件精神,参加全市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交流会。二是2022年6月在政务中心增派人员,新增审批间,政务窗口已能办理公司收费报装等一系列任务;开辟企业绿色通道,通过与企业上门沟通,提前介入,2022年全年企业获得用水指标样本中报装通水时间都压缩到一个工作日内;自供水服务公众号搭建以来,不断完善自身线上业务办理能力,从原有线上缴费、水费查询、水质报告公示、供水服务信息发布,公益宣传等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上业务办理功能,今年7月,线上报装及过户功能上线,用户仅需通过手机,即可办理供水报装业务,8月1日,全面启用电子发票打印系统,企业即可实现供水业务一网通办。

完成情况:完成。

2.关于“职能部门相互推诿”问题。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积极协调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力度不够,一些涉及多部门合作的问题一直不能得到解决。县城乡供水公司在解决县城南区供水不足问题方面进度不快,现有城南水厂已无法满足企业和居民生产生活用水,部分高层住户供水不足,水源保护不到位,群众经常反映水质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城南水厂水源改造工程已于2022年上半年完工,投资500余万元,通过对水源地清淤、河道岸坡防护、防护网修缮等改善水源水质,加大水厂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提高供水能力,保障水质达标,可有效增加城南水源风险保证能力;红岩水厂提质改造已完成厂区主体建设,增加制水能力1万吨/日,10月份已投入试运行。二是大湖坪水库已基本完工,年内可以开始蓄水;钟鼓山水厂集中供水工程已于7月签订施工合同,并已开工建设,正在进行厂区开挖工作,预计2023年底完成建设。三是面对2022年7月以来的罕见旱情,采取抗旱保供措施,重启2018年关停的城北二水厂,重启改造工程投资173万元,减少红岩水库库容消耗。已于十月份竣工通水,至12月底总计应急供水80余万吨,有效补充了县城供水缺口,保证县城供水质量。

完成情况:完成。

(二)关于“审批服务方面”问题

3.关于“行政审批改革推进不力”问题。落实“一件事一次办”不到位。部分审批事项程序多、重复递交资料。如二手房交易登记与“水、电、气”过户“一窗联办”至今未实现,用户在产权转移登记时“水、电、气”只能到各行业部门单独办理,且要重复递交相关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与自然资源局、住建等窗口单位建立了水、电、气部门联动机制,制定了统一业务办理流程,建立了业务台账,接入工改系统网站。二是已实现水电气“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网通办、一次办结、一并接入”。

完成情况:完成。

三、持续整改的工作要求和组织保障

县水利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县委、县政府巡察组要求,离群众期盼还存在不小差距还有部分问题整改落实得不深、不细,个别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没有完全建立个别问题整改缺乏有力的抓手。下一阶段,我局党组将进一步把推进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巡察办的指导下,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全局领导干部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筑牢理想信念的根基,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纪律的高度,以鲜明的态度、积极的行为、强有力的措施,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 

  二是抓好后续,确保整改实效。在持续整改过程中,坚持工作节奏不变,推进力度不减,督促检查不松,善始善终,持续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整改职责,研究解决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跟踪督办和检查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回潮。对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二级机构改制脱钩等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强跟踪问效,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确保整改问题件件有落实,整改措施条条显成效。 

三是强化监管,营造良好氛围。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局属二级机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及财务管理的指导和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真正做到单位内部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中共安化县水利局党组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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