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化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省农业农村厅对化肥减量工作部署
推进不力”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益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省农业农村厅对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问题
“省农业农村厅对化肥减量工作部署推进不力。”2018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洞庭湖周边地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2019年,《湖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同样要求。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却将洞庭湖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目标降低至6%。省农业农村厅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部署推进漫不经心,未进行系统部署和指标分解,仅于2019年要求洞庭湖地区化肥用量调减2%以上。
二、整改时限
2022年6月30日。
三、整改目标
完成《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和2021年度的化肥减量目标任务。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2021年化肥减量工作
4月28日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通报洞庭湖区化肥减量数据失真问题以后,我县高度重视,6月11日,成立了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的安化县化肥减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问题整改工作一系列的安排部署和调度推进会议。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工作专班,全面负责问题整改工作。各乡镇均相应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有力推进整改工作。我县对标对表先后下发了《2021年安化县化肥减量行动实施方案》《安化县2021年化肥减量“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安化县洞庭湖区化肥减量增效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文件。
据农业与统计部门联合调查统计,全县2015年化肥使用量(折纯量,下同)20085吨,2021年为17066.04吨,2021年全县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减少3018.96吨,同比减少15.03%;全县2021年比2020年,主要农作物单位面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2020年为19506.12吨,2021年全县化肥使用量较2020年减少2440.08吨,同比减少12.5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2021年度化肥减量目标任务。
(二)将化肥减量专项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
安化县本级化肥减量专项经费60万元纳入了2022年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支持测土配方、抽样调查、绿肥种植、秸秆还田、机械精量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措施落地。
(三)及时上报工作推进情况
我县2021年整改工作开展以来,每月以县农业农村局的函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了安化县化肥减量进展情况,累计报送6期;安化县化肥减量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专项督查组,于7月20日至8月5日和9月15日至9月27日,分别对各乡镇化肥减量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两次督查,并进行了督查情况通报。
五、公示期限与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2年4月8日至4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737-7223305,联系地址:安化县东坪镇沿江路691号农业农村局。
安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