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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安化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31日,对安化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县重点项目中心”)2021年至2023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重点项目中心是安化县人民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归口县发展和改革局管理,为正科级。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研究提出全县重点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建设、维护重点建设项目库。负责统筹协调重点项目前期条件的落实,拟定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的政策及计划以及县内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对接、争取、联络等。内设办公室、项目前期股、重点项目全程服务股(安化县重点项目全程代办服务中心)、项目协调股等4个职能股室。单位在职干职工人数 29人,其中驻村帮扶3人。
2019年成立的安化县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重点办)设在县重点项目中心,作为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发挥总协调、总参谋、总策划作用,负责项目谋划、工作督查、问题交办和协调服务等工作,以及负责安化县通用机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和安化县风电光伏项目建设协调指挥部工作,财务均单独进行会计核算。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县重点项目中心共有资产115.87万元,负债0.1万元,净资产115.77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至2023年县重点项目中心的财政财务收支相关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会计基础工作较为扎实,制度健全,在财务管理中坚持“一支笔审批”“会审联签”制度。本次审计也发现,存在违反规定年底将预算资金转入实有资金账户、部分资金未纳入财政监管、2年以上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财务核算及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违反规定年底将预算资金转入实有资金账户
2.部分资金未纳入财政监管
3.违规发放奖励资金1.4025万元
4.现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5.部分固定资产未进行登记
6.违规安排干职工会议用餐
7.无预算安排支出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县重点办2年以上存量资金25.23万元,未及时清理
2.前期经费专户结余资金47万元,未上缴财政
3.挪用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单位乡村振兴工作
对上述问题,安化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正在进行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
安化县审计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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