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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283/2024-1925321 责任部门:安化县审计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4-04-10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梅城镇芙蓉学校(南桥完小新建项目)决算审计结果公开
安审结果公开〔2024〕2号
作者:刘艳苹     发布时间:2024-04-10     信息来源: 安化县审计局     浏览数:

  SourceURL:file:///home/lenovo/文档/2024年文件/本级文件/安审结果公开/2号安化县梅城镇芙蓉学校(南桥完小新建项目)-+公开稿.do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安化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1月15日,对安化县梅城镇芙蓉学校(南桥完小新建项目)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安化县梅城镇中心学校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安化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可研批复及调整情况:安化县梅城镇芙蓉学校(南桥完小新建项目)根据安发改〔2019〕229号文件立项。

  根据安发改〔2019〕289号文件和安发改〔2021〕94号文件调整了批复内容:项目估算总投资111633600元。

  (二)概算批复情况:项目根据安发改〔2021〕105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概算总投资为107326700元。

  (三)招投标和合同签订情况: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由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和湖南城市学院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中标费率为3.26%。2019年11月安化县梅城镇中心学校与联合体双方共同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合同暂估价为1328000元。

  全过程咨询服务的牵头人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工作。

  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由湖南益阳工程有限公司和湖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中标价59719392元。2020年4月15日安化县梅城镇中心学校与联合体双方共同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暂定合同价为61000400元,其中设计费为489500元。最终合同金额以财政评审金额下浮2.1%确定。

  (四)财政投资评审情况:益阳宏运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于2020年6月13日出具施工图预算书,预算造价88600042.19元。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11日出具该项目的预算评审报告,安化县财政局于2021年8月19日对预算评审报告进行了批复,批复金额为79678735.51元。

  (五)建设情况:项目位于安化县梅城镇南桥村,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8367.57㎡,包括新建1栋4层教学综合楼12351.80㎡,1栋4层食堂体育馆5967.77㎡,2栋门卫室共48㎡。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室外工程等。

  该项目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履行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图纸审查、财政投资评审、竣工验收等手续。

  该项目于2020年5月26日开工,于2021年9月竣工,于2021年9月25日移交给建设单位。

  二、资金来源及资金使用情况

  (一)资金来源

  根据安化县梅城镇中心学校提供的资料和账面反映,截至2023年12月底,安化县梅城镇芙蓉学校(南桥完小新建项目)资金来源合计88442132元,包括: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中央资金3000000元,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经费18912334.60元,债券资金36500000元,省级补助资金23620000元,财政返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726520元,食堂设施设备添置经费599942.40元,居民住宅项目配套教育设施建设资金5000000元,梅城镇中心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的项目经费83335元。其余自筹。

  (二)资金使用

  1.根据安化县梅城镇中心学校提供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该项目完成投资97174091.7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80021781.83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4560853.64元,待摊投资10544753.83元,固定资产2046702.40元。

  2.经审计调整后,安化县梅城镇芙蓉学校(南桥完小新建项目)决算造价92579420.90元,其中:

  (1)建筑安装工程投资80598106.76元。

  (2)设备投资1998568元。

  (3)待摊投资7936043.74元。

  (4)固定资产2046702.40元。

  资金缺口4137288.90元。

  3.需要说明的情况

  安化县梅城镇中心学校送审全过程咨询费2608710.09元(已付1193400元,未付1415310.09元)。全过程工程咨询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就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的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全过程工程咨询费用暂未计入决算造价中,但审计报告中反映了该问题,安化县梅城镇中心学校在审计整改到位后,应按照相关要求据实调整决算报表。

  三、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的建成,改善了学生学习、生活、运动条件和教师办公条件,有效化解了梅城镇义务教育大班额的问题,对进一步促进全县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但该项目还存在部分土地未办理报批手续、先付款再评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部分工作内容未实施、未按规定订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先施工后进行财政投资评审、业务招待费超标准支出、多计工程造价等问题。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土地未办理报批手续

  (二)先付款再评估

  (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部分工作内容未实施

  (四)未按规定订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五)先施工后进行财政投资评审

  (六)业务招待费超标准支出

  (七)多计工程造价

  (八)多付校园文化建设工程款

  (九)消防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

  五、其他事项

  部分厨房设备未安装。

  安化县审计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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