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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安化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4月23日至5月24日,对安化县总工会(以下简称“县总工会”)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县总工会是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机关,由中共安化县委和益阳市总工会直接领导,内设办公室(财务资产部、女职工部)、组宣网信部(基层工作部)、权益保障部(劳动和经济服务部)3个处室,下所属安化县工人文化宫、安化县职工服务中心、安化县总工会职工学校3个事业单位,核定编制19人(行政编6人、事业编13人),现有人员18人(行政编5人、事业编制13人),空编1人,退休人员18人,机关设行政账、工会账,另设有县总工会职工学校账、县工人文化宫账。
2023年末机关账面资产合计4494.53万元,负债合计476.78万元,账面净资产4017.75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县总工会的财政财务收支相关报表、账簿、凭证等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完整,会计基础工作较为扎实,制定了《安化县总工会机关财务制度》《安化县总工会内部控制制度》等管理制度。本次审计发现存在帮扶资金发放缓慢、资金混用、门面租金收入未缴纳相关税费、专项资金申报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要求
(一)2022年财政专项帮扶资金未及时发放。
(二)预算执行约束力不强,存在资金混用的情况。
(三)门面租金及房屋租赁收入未缴纳相关税费。
(四)部分困难职工金秋助学资金未按标准发放。
(五)存在对非工会会员进行救助帮扶情况。
(六)一户一产业培养工程专项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进行申报。
(七)存在职工困难帮扶力度不够的问题。
对上述问题,安化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处理和整改意见。县总工会进行了认真整改,部分问题已整改完毕。
安化县审计局
202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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