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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6日上午9时,安化县仙溪司法所所长于成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仙溪镇21个村(社区)支书代表们将一面写有“为百姓排忧解难,为当地发展护航”的锦旗送到了其手中,感谢其一年来为化解各村(社区)的纠纷尽心尽责,有力地维护了一方的平安。据了解,2020年3月下旬,于成由乐安司法所调仙溪司法所工作。一年的时间里,其履职尽责,一心为民,获得群众认可。
畅通渠道,用心用情架起“连心桥”
为更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实现联动联调,便民利民,在仙溪司法所的建议下,根据仙溪镇党委政府的安排,设立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统一受理全镇的各类纠纷,实现申请、登记、受理、调处“一条龙”服务。凡属调解范围,做到主动受理不推诿、不拖办,不属于调解范围或调解不成的,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其他渠道依法化解,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一年来,仙溪司法所受理各类纠纷和信访案件100余件,调解成功纠纷80件。调解不成功的,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真正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优化机制,多措并举打通“中梗阻”
一是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一直以来,仙溪司法所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的统筹协调作用,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流指派、协调调度等,在镇、村(社区)两级和镇直各部门之间衔接调度。一年来,仙溪司法所与仙溪派出所联调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微打架斗殴案件10件。二是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能当场履行的当场履行,不能立即履行到位的建议其进行司法确认,如有必要,司法所提供法律解释,文书制作,协调联系,让群众少跑路。并针对农村调解成功的离婚纠纷案件,会指导当事人拿着人民调解协议书到梅城法庭办理离婚民事调解书,避免到安化县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舟车劳顿。三是实现人民调解与法律援助对接。对于调解不成功的案件,我所都建议双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当事人介绍法律援助政策,并与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帮其申请法律援助。2020年7月份,仙溪镇仙溪社区的贫困户龚某某与姚某某之间因姚某某未支付小孩抚养费闹离婚经多次调解未果。龚某某找到我所反映情况后,立即跟安化县法律援助中心联系,并指派人员承办该案,引导其依法维权。
因案施策,化解积案“老大难”
2012年,湖南益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经合法审批征用仙溪镇圳上村流子园林地。流子园林地以前属于刘某某管理和使用,后刘某某与何某某、李某某进行土地兑换,未签订书面协议。2011年,流子园林地被登记在何某某和李某某名下,但刘某某不认可林权证,认为补偿款应归其所有,而何某某、李某某认为林地登记在自己名下,补偿款应归其两人所有。因此,三方对此林地权属发生争议,导致45738元土地征收补偿款一直未发放被保管在仙溪镇人民政府,后何某某和李某某多次到政府进行信访未果。为化解这起矛盾,仙溪司法所跟三方释法明理,讲清楚法律关系,然后算了一笔现实账和邻里账,最终做通思想工作,三方握手言和。这起历时9年的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经仙溪司法所调解终于达成协议。
只要用对了方法,没有解决不了的纠纷。仙溪司法所秉承服务为民的理念,因案施策,一心为民谋实事,解难题。如通过以情动人,让因土地征收补偿款反目的谭某斌、谭某兄弟重归于好,平息了历时3年的土地征收补偿款之争。通过释法明理,讲清政策,打消贺某某心中的顾虑,让历时2年的买卖合同纠纷经仙溪司法所调解达成协议。
俗话说:“群众利益无小事”。仙溪司法所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以“公平公正、依法调解”为原则,真正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

支书代表们送锦旗给仙溪司法所

仙溪司法所在圳中村调解黄某谷和黄某欧之间的相邻土地纠纷

仙溪司法所和仙溪派出所联合调解纠纷

仙溪司法所调解谭某斌与谭某群之间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

仙溪司法所调解夏庆余与龚吉秋之间的运输合同纠纷,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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