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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128/2021-1509416 责任部门:安化县司法局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1-12-20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135”低碳出行倡议书
作者:     发布时间:2021-12-20     信息来源: 安化县司法局     浏览数:

一、做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践行者

让我们积极采用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有益健康的绿色出行方式,坚持做到绿色出行“135”——上下班和办理公务时,在1公里以内的尽可能选择步行,在3公里以内的尽可能选择骑自行车,在5公里以内的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做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先行者

节能减排从我先行,低碳生活点滴做起。如果您准备购车,建议购置新能源、低排放、低油耗、低污染的汽车;如果您是“有车族”,建议每周少开一天车,尽量“拼车”出行;如果必须驾车出行,请您做到环保驾车、文明驾车、有序停放。

三、做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传播者

让我们在践行绿色出行方式的同时,主动宣传、倡导、推广“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健康出行理念,带动更多人自觉参与到绿色出行“135”行动中来,共建共享低碳、健康、有序、文明、畅通的绿色交通环境。

同志们,为了我们的天空更清朗,为了我们的道路更通畅,为了我们的身体更健康,让我们行动起来吧,绿色出行“135”,低碳环保我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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