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傅清香等50名人民陪审员任职届满自动免除职务的公告
关于傅清香等50名人民陪审员任职届满自动免除职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当地主流媒体上予以公告,无须再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的规定,经2021年6月24日安化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任命的傅清香等50名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2021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已届满,其人民陪审员职务于2026年6月24日自动免除,不再履职(人民陪审员任期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结案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的人民陪审员名单公布如下:
傅清香、戴健、蒋海英、彭智山、吴忠贤、陈葵花、邓晶、夏照育、夏烨、张华松、符娇、陈科晖、李勇超、吴彦卿、王程、谌卫红、李安安、刘建华、彭晖、夏延含、刘艳艳、王厅、刘凤连、刘春燕、龚俐俐、龚物丰、邓建文、刘小琴、袁泉、谌向伟、杨志辉、张浩龙、夏青松、廖建华、刘赞军、肖雅丽、王皓弘、林义海、谌明月、蒋旭、田彩云、吴聪、刘春晖、曾艳平、曾为平、张慧玲、梁军华、梁丽君、蒋毅云、夏继宏。
特此公告。
安化县人民法院 安化县司法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