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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240/2022-1628417 责任部门:安化县农机事务中心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2-07-28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安化县农机事务中心机构职能(1)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28     信息来源: 县农机事务中心     浏览数:

安化县农机事务中心(简称县农机中心)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农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县农机中心办公室。

办公地址:县城南区陶澍路雅阁花苑办公楼

办公时间:冬季8: 00-12: 00  14: 30-17: 30 (工作日)

     夏季8: 00-12: 00  15: 00-18: 00  (工作日)

负责人:夏鹏翔

联系电话:0737-7224805

电子邮箱:837950285@qq.com

二、机构职能

(一)参与制定有关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作业规范、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拟定农业机械基层组织服务规范。

(四)根据国家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提出全县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

(五)承担农业机械技术技能培训;拟定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研究拟定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政策,组织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机械职能技能开发。

(六)提出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

(七)承担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任务,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

(八)负责农业机械购机补贴办理。

(九)协助负责农机机械管理,参与农机救灾抗灾相关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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