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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240/2021-1737770 责任部门:安化县农机事务中心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1-08-26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安化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26     信息来源: 县农机事务中心     浏览数:

关于印发《安化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乡镇,相关县直单位

现将《安化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安化县农业农村局    安化县财政局   安化县机事务中心

                                                   2021年826


安化县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为加快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进度,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7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2号)精神,以及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努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补贴对象

  从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中安排资金,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补贴对象为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种类和标准

    补贴报废农机种类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抛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补贴与更新补贴两部分构成。报废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见附件1),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更新部分补贴标准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关于加快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的指导意见》2020〕75号)和《关于印发<益阳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累加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4号),对于提前1年以上报废的变型拖拉机,在报废更新补贴的基础上,另外享受湖南省提前报废补贴1000元/台和益阳市提前报废补贴1000元/台。

    四、报废条件

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需要提供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牌证,申请报废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其发动机、变速箱、转向器、前后桥、车架总成等主要零部件必须基本完整。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对未达报废年限但安全隐患大、故障发生率高、损毁严重、维修成本高的农机,允许提前报废并申请报废补贴。严重残缺或来历不明机具不予受理。实施报废补贴的水稻插秧机、水稻抛秧机系在我省办理农机购置补贴,且使用满3年。

    五、回收企业认定

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回收企业)应以当地具备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为主,也可选择依法具有农机回收拆解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或合作社。回收企业须具备相应的场地、拆解人员、拆解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申请单位填写湖南省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认定规定》到县农机事务中心申请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资质。由县农机事务中心负责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农业农村局审批,并向通过审批的回收企业《湖南省报废农机回收企业认定书》,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向省农业农村厅备案认定书有效期为5年    目前,我县通过认定的回收企业信息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1

安化县利达报废汽车回收有限责任公司

 

 安化县长塘镇林山塘冲社区林山托

2

安化县鼎盛农机销售有限公司

刘呈香

湖南省安化县梅城镇207国道旁(农机综合服务楼)


    六、操作程序

(一)旧机回收。机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牌证管理机械携带行驶证,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具(就近)售给回收企业并商谈回收机具残值。回收企业核对机主和拟报废农机信息,对符合报废条件的,出具《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确认表》一式四联(见附件2,以下简称《确认表》),并定期县农机事务中心报告拟报废机具回收情况,以便确定拆解批次和现场拆解时间。

(二)现场拆解。由回收企业及时对回收农机进行拆解,对发动机、变速箱、转向器、前后桥、车架总成等主要零部件必须进行破坏性处理,并拍照、全程录像备查。县农机事务中心财政确定拆解批次并进行现场监督。现场监督人员、回收企业负责人应分别在报废农机台《确认表》上签字。

(三)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确认表》和相关证照,到牌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办理牌证注销手续,相关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并盖章。无牌证的拖拉机(含变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由机主户籍所在地农机监理机构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在《确认表》签注未上牌字样并盖章

(四)兑现补贴。机主持身份证件、惠农补贴一卡通、《确认表》向户籍所在县农机事务中心购机补贴办公室申办补贴手续,县农机事务中心定期汇总数据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向符合要求的机主兑现补贴资金。享受报废补贴的机主可以不购买新机。

(五)建立档案。回收企业要及时建立报废农机台账和拆解机具档案,档案应包括铭牌或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县农机事务中心建立报废更新补贴机具档案,档案包括机主与废旧农机合影、机主身份复印件(正反面)一卡通复印件、《确认表》、新购机发票复印件等资料。档案存期不少于3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农机事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细化措施,提高补贴资金兑付效率。要开展拖拉机、收割机等牌证机械专项治理,摸清废旧农机底数,督促及时报废。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对补贴信息进行公示,对实施方案、补贴额、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要加强补贴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能力。  

(二)推行便民服务。有关部门和乡镇要强化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方式,鼓励采取一站式服务、现场办公、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做好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信息平台的衔接,加快实现回收拆解等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补贴申请资料校核效率。鼓励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农机维修企业、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报废回收工作,鼓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鼓励机主积极购置农机新机具,保持农机报废与更新动态平衡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县农机事务中心承担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监管。严查虚假报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照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确认表

1

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机型

类别

报废补贴额(元)

1

拖拉机

(含变型拖拉机)

20马力以下

1000

20-50马力(含)

3500

50-80马力(含)

7000

80-100马力(含)

10000

100马力以上

12000

2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0.5-1kg/s(含)

3000

喂入量1-3kg/s(含)

5500

喂入量3-4kg/s(含)

7300

喂入量4kg/s以上

11000

3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3行,35马力(含)以上

7200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17500

4

自走式玉米联合

收割机

2

7200

3

12500

4行及以上

20000

5

悬挂式玉米联合

收割机

1-2

3000

3-4

5500

6

水稻插秧机

4行,手扶拖拉机配套

510

2行,手扶步进式

540

4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简易型)

840

4行,手扶步进式

1110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

1460

6行及以上,独轮乘坐式

1050

4行,四轮乘坐式

5040

6—7行,四轮乘坐式

8760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

11580

7

水稻抛秧机

13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有序抛秧

15000

8

喷杆喷雾机

12m以下,悬挂及牵引式

280

12—18m,悬挂及牵引式

400

18m及以上,悬挂及牵引式

1800

18马力以下,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

300

18—50马力,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

4750

9

机动脱粒机

待定

待定

10

饲料(草)粉碎机

400mm≤转子直径<550mm

140

转子直径≥550mm

360

11

铡草机

待定

待定

 


 

附件2

湖南省农业机械报废补贴确认表

                                  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身份证号或组织机构代码

 

    

 

联系电话

 

机具型号

 

整机出厂编号

 

机具出厂时间

 

底盘(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码

 

牌照号码/行驶证号

 

初次登记日期

 

主要零部件拆解情况

已当场拆解。                         

农机报废企业法人(签字、盖章):

                           

已当场拆解。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监督人员(签字):

                                 

机型类别

核实情况

(本栏由当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监督人员填写,在对应机型类别后面划“√”

机型

类别

补贴额()

核实结果

拖拉机

(含变型拖拉机)

20马力以下

1000

 

20-50马力(含)

3500

 

50-80马力(含)

7000

 

80-100马力(含)

10000

 

100马力以上

12000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0.5-1kg/s(含)

3000

 

喂入量1-3kg/s(含)

5500

 

喂入量3-4kg/s(含)

7300

 

喂入量4kg/s以上

11000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3行,35马力(含)以上

7200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17500

 

自走式玉米联合

收割机

2

7200

 

3

12500

 

4行及以上

20000

 

悬挂式玉米联合

收割机

1-2

3000

 

3-4

5500

 

 

机型

类别

补贴额()

核实结果

水稻插秧机

4行,手扶拖拉机配套

510

 

2行,手扶步进式

540

 

4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简易型)

840

 

4行,手扶步进式

1110

 

6行及以上,手扶步进式

1460

 

6行及以上,独轮乘坐式

1050

 

4行,四轮乘坐式

5040

 

6—7行,四轮乘坐式

8760

 

8行及以上,四轮乘坐

11580

 

水稻插秧机补贴办理时间:               

(注:实施报废补贴的水稻插秧机、水稻抛秧机系在我省办理

农机购置补贴,且使用满3年)

水稻抛秧机

13行及以上,四轮乘坐式,有序抛秧

15000

 

水稻抛秧机补贴办理时间:              

(注:实施报废补贴的水稻插秧机、水稻抛秧机系在我省办理

农机购置补贴,且使用满3年)

喷杆喷雾机

12m以下,悬挂及牵引式

280

 

12—18m,悬挂及牵引式

400

 

18m及以上,悬挂及牵引式

1800

 

18马力以下,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

300

 

18—50马力,自走式,四轮驱动、四轮转向

4750

 

机动脱粒机

待定

待定

 

饲料(草)粉碎机

400mm≤转子直径<550mm

140

 

转子直径≥550mm

360

 

铡草机

待定

待定

 

 

      已办理注销登记(须牌证核发地)。

      未上牌(须户籍所在地)。

 

                       牌证核发地(或户籍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盖章):

  (此栏仅适用于牌证管理机具)

注:1.此证明作为申请农机报废补贴的凭证,不得涂改、伪造。 

2.本表一式四联:一联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二联机主存查;三联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存查;四联办理农机报废补贴手续时交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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