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农业产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文件精神,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和《安化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县农机事务中心拟向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申请财政资金扶持我县粮油、茶叶、特色产业等产业机械化。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农机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项目建设任务与绩效目标
(一)项目建设任务
1.扶持粮油生产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宜机化改造,粮油生产主要环节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单个项目实施单位建设产业基地(或服务作业面积)50亩以上;扶持项目实施单位以服务育秧为主要目的建设育秧钢架大棚,开展水稻机插机抛秧社会化服务试点;
2.扶持茶叶生产加工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宜机化改造,茶叶生产和初加工基本实现全程机械化,单个项目实施单位建设产业基地面积200亩以上。
3.扶持特色产业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相关环节机械化试点。
(二)绩效目标
1.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工作站开展茶园宜机化规划和改造工作,制定“茶园全程机械化作业规划和改造方案”;开展轻简型开沟除草机具、遥控型多功能管理机、茶树修剪粉碎还田一体机、遥控型采茶机、基于北斗导航技术的茶农单体田间作业定位系统等技术与装备的研发与田间试验工作;
2.各项目实施单位通过此项目的实施,帮助群众10人以上,人平年均增收500元以上。
二、项目资金组织及使用管理
(一)资金扶持范围
扶持粮油、茶叶、特色产业等产业实现关键环节机械化,重点扶持粮油、茶叶等产业。
(二)资金计划
县农机事务中心向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申报资金规模为310万元。初步拟定资金分配计划为:粮油产业199万元 、茶产业95万元、特色产业16万元。各类别最终资金分配计划根据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实际批复作出相应调整。
(三)资金使用管理
1.补助标准。根据不同类别,对各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建设实际总投入进行定额补助,补助标准为:30%左右(粮油产业)、60%左右(茶叶产业)、60%左右(特色产业)。
2.资金管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组织检查验收,按项目完成情况分批次拨付资金。
三、项目的申报与实施
(一)项目扶持对象与申报条件
全县从事粮油、茶叶、特色产业等产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有一定的经营规模,财务运营规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报相应类别项目扶持资金:
1.从事粮油产业,产业基地流转土地或作业服务面积在50亩以上,有必要的生产经营场地(用于办公,机具停放、维修等),通过扶持可在耕、种、植保、收、烘干、初加工等环节实现机械化,在当地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2.从事茶产业,产业基地面积200亩以上,有必要的生产经营场地(用于办公,机具停放、维修等),通过购置必要的机具,对现有茶园实施宜机化改造,达到全程机械化,在当地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从事特色产业,通过购置机具,在生产、加工等关键环节实施机械化作业。
(二)项目申报流程
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项目实施单位自主向县农机事务中心提出项目申报(填写项目申报表,见附件),村、乡镇初步审核推荐,项目主管单位县农机事务中心审定。
(三)项目实施单位的选定
县农机事务中心综合考虑各农业生产合作经营组织规模、经营状况及服务带动周边群众增产增收等因素,兼顾全县农机合作社区域布局与发展平衡,由县农机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经现场实地考察综合评审,在所申报的项目实施单位中选定最终实施主体承担项目实施工作。县农机事务中心根据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下达的全年资金批复计划,制定分配至各产业类别的资金扶持计划表,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由项目实施单位取回审批完成的项目申报表,签定项目承诺书着手项目的实施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未按要求实施、未达到规定规模、未按进度实施,项目扶持资金将予以相应扣减或不予发放,已发放的予以回收,并视为自动放弃实施项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单位自行承担。
(四)项目的实施
各项目实施单位在取得县农机事务中心批复同意实施后,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好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要详细说明本单位情况、实施地点、规模、建设期限与时间进度安排、效益分析、组织管理等内容),并在本村予以公示。
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并注意收集好项目实施过程影像资料备查。项目实施单位要与被帮扶对象签订帮扶协议,并详细记载被帮扶对象受益明细,帮扶对象要签名认可。
四、项目监督管理
县农机事务中心负责对所有使用财政扶持资金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中心成立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夏鹏翔任组长,分管副主任贺中义任副组长,技术项目股长李向前、推广站长王诚任技术指导,技术项目股干部彭育武、刘莹娟、王宇超为成员。
由技术项目股和推广站负责对项目实施前期、中期、后期等进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综合评价项目是否达成预期目标。
五、实施进度安排
1.3月底前,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2.4月底前,初步选定项目实施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
3.6月底前,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拨付首批项目资金。
4.8月底前,根据项目进展,择期召开项目实施推进工作会议。
5.10月份,召开项目验收部署会议,分批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6.11月-12月初,完成项目验收、资料收集工作。
7.12月底前,完成项目综合评审。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好项目建设责任和措施,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按时完成。
2.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严格监督检查。项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项目实施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禁挪用、套用、贪污资金,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2022年安化县农业产业扶持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