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温汉强同志辞去公职的批复
温汉强同志:
你递交的辞去公职申请已收悉,根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之规定,经研究同意你辞去本单位事业人员公职,从即日解除你与本单位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你与本单位不再存在任何劳动人事关系。
特此批复。
安化县茶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