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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口汽车站停车场继续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批复(安发改〔2026〕146号)
2026-06-04 11:23来源: 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安化县永助居民服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申请》收悉。根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5〕723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继续按《关于平口汽车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安发改〔2025〕204号)文件执行,执行时间至2028年7月10日止。执行期间如有新政策出台,则按新政策执行。
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