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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乐善同行公益援助 中心注销债权债务申报登记公告
2026-04-02 16:51来源: 安化县民政局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安化县乐善同行公益援助中心理事会决议通过,拟申请注销登记,现就债权债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凡与安化县乐善同行公益援助中心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安化县乐善同行公益援助中心申报债权债务。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务主张,本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申报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债权债务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欠条、发票等。如有虚假申报,申报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安化县乐善同行公益援助中心承诺,在完成债权债务清理工作后,将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注销后,本单位的民事责任终止,不再以本单位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维

  联系电话:13787123261

  联系地址:安化县乐善同行公益援助中心

  2026年 04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