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DR-2023-09001
安人社发〔2023〕24号
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
资助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南区事务中心:
为助推我县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实现就业倍增效果,根据《关于印发益阳市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益人社发〔2016〕34号)文件精神,定于 5月至8 月开展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资助对象必须在安化县范围内创新创业,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益阳市辖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益阳市外普通高校毕业生并已派遣回安的安化籍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
2.申报当年《毕业证》上登记的毕业时间必须在2年以内(如
2023年申报评审,要求毕业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依法在安化县新登记注册并取得“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或普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如2023年申报评审,要求注册登记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0日)。
4.资助对象本人担任实体的法人代表,实质性主导经营活动,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记录;创办实体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与工商注册地一致;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备的创新创业实施计划。
5.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符合本地产业发展导向,具有可行性、先进性、开发价值和较好的带动就业能力。
重点资助自主创新创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资助具有知识产权专利、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创新创业项目。已享受其他部门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政策的,不得重复申报。
二、评选程序
(一)公开申报(5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安化县人社部门申报。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安化县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
2.项目商业计划书(含项目概况、市场情况、经济效益与发展预期等);
3.个人事迹材料(重点说明个人的创新创业动机、创新创业历程、创新创业感悟);
4.申报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下人员同时提供: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提供社区或村的证明,残疾人家庭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提供申请贷款的相关资料);
5.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6.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本人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并打印,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
7.申报人个人征信证明和无违法经营记录证明;
8.对申请保重数据、内容的证明材料(涉及特殊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9.财务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等文件;
10.员工劳动合同和最近三个月的员工工资表(附工资发放记录证明);
11.企业银行账号信息或个体工商户法人银行卡信息;
12.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申报资料上报一式一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附件1)《安化县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项目申报书》A4幅面,封面颜色蓝色。所交资料不予退还。
(二)组织评审(6月25日前)。县人社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对申报对象资料进行集中审查、核实,采取“量化打分、实地考察、择优评选”原则确定2023年度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对象15名。
(三)实地考察(8月15日前)。县人社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对确定的资助对象进行实地考察。
(四)上网公示(8月31日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资助对象,由评审委员会予以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
(五)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由人社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供资助对象名单和资金拨付汇总表,财政部门按相关程序将资助资金直接拨付到资助对象的企业银行账户(银行卡)。
三、通过评审的资助对象可享受下列扶持政策
1.给予每户2万元的无偿创新创业资助。对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带动就业20人以上的优秀初创企业,可给予每户不超过5万元的无偿创新创业资助(按得分顺序排列,所占比例不超过资助企业总数的30%)。
2.可优先申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可优先推荐参加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百工程”申报评选。
3.可从专家咨询团中选定1-2位专家对资助对象实行“一对一”的创新创业指导。
4.可优先享受人社部门出台的其他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四、工作要求
1.严格公开选拔。此次申报评审严格按照益人社发〔2016〕34号文件规定的政策范围执行,公开公正推荐,不得降低标准违规评选推荐。
2.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要通过当地政务网、媒体、宣传栏等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3.联系方式。资料统一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417室),联系人:何瑶,联系电话:7822111。
附件:
1.《安化县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项目申报书》(封面)
2.《安化县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评审申请表》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化县财政局
2023年5月8日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印发
附件1(封面)

安化县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项目申报书( 年度)
实体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所 在 地:
安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附件2:
安化县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
|
申请人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照片) |
||||||||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时间 |
|
|||||||||||
|
籍 贯 |
|
毕业学校 |
|
|||||||||||
|
最高学历 |
|
专 业 |
|
|||||||||||
|
民 族 |
|
手 机 |
|
|||||||||||
|
办公电话 |
|
Q Q |
|
|||||||||||
|
户籍地址 |
|
电子邮箱 |
|
|||||||||||
|
项目名称 |
|
|||||||||||||
|
创业类型 |
□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其他 |
|||||||||||||
|
工商注册地 |
|
工商名称预登记时间 |
|
|||||||||||
|
注册资本 |
|
申请人所占注册资本比例 |
|
|||||||||||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
|||||||||||
|
税务登记证 号码 |
|
是否有专利 |
□无 □有,共 项 |
|||||||||||
|
员工人数 |
|
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
|
|||||||||||
|
项目总投资 |
万元 |
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流动资金 万元。其中,已到位资金 万元。 |
||||||||||||
|
经营场所地址 |
|
邮 编 |
|
|||||||||||
|
银行账户名称 |
|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
|
获得其他类型资助 |
|
获得其他类型 资助金额 |
|
|||||||||||
|
上年总产值 |
|
上年销售收入 |
|
|||||||||||
|
上年上缴 税金 |
|
上年利润 |
|
|||||||||||
|
简要描述实体情况(500字以内) |
(可另附页) |
|||||||||||||
|
申请人 信用承诺 |
本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纪录,以上提交申请材料均真实可靠,如有不实责任自负。
申请人签名: (实体印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
|||||||||||||
|
所在乡(镇)区人社部门初审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所在乡(镇)区财政部门初审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初审初校:文展望
复审复校:刘少岩
终审终校:龙星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