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批准《资江流域沂溪河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10日起)。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来人反映。
联系地址:安化县东坪镇沿江路493号
邮编:413500
联系电话:0737-7222513
联系人: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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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资江流域沂溪河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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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安化县长塘镇和大福镇沂溪河干流及其支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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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化县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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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中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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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安化县长塘镇和大福镇沂溪河干流及其支流。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为:①在沂溪河干支流两岸开展生态护岸工程建设,累计护岸长度为4136.6m,护岸面积18823.4m2;②在沂溪河流域河道干流处对5处河滨带进行生态修复,河滨带总修复面积约129100m2;③对2处支流入河口进行湿地建设,总湿地面积约22447m2;④对沂溪河部分支流开展生态改造,共计对沂溪河9条沟渠流进行植草沟生态改造建设,累计改造长度为18.02km。总投资3392.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90万元,占总投资的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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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治理:现场施工要求采用湿式作业法抑制扬尘的产生,施工场地与临时储存物料堆场周边要求设置围挡,物料堆放和裸露土地覆盖,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对施工路面及原料堆场定期洒水降尘,严禁焚烧废弃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要求加盖篷布并限制车速,现场出入车辆冲洗清洁;对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定期检修与保养,对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确保施工机械和车辆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尾气排放要求;清淤及临时淤泥堆场要求做好围挡及喷洒除臭剂工作,运输采用厢式罐车,选择沿线居民较少的路径运输,减轻恶臭影响。 2.废水治理:基坑初期废水经自然沉降后直接排入下游河道,基坑后期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和设备清洗,不得外排;机械设备与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和施工区洒水降尘,不得外排;淤泥干化尾水经淤泥堆场设置的收集沟收集进入䋈凝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得外排;生活废水依托附近居民现有化粪池处理,不得直接外排周边地表水体。 3.噪声治理:通过优化平面布局,安装移动式隔声、隔尘挡板,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废处置:按照“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暂存、安全处置和综合利用工作。生活垃圾和清表固废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淤泥经过自然脱水后用于场地、道路等基础回填,或作为湿地建设等生态修复工程修建材料的资源利用;建筑垃圾和能回收的废材料、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废材料、废包装袋及时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处理,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以及絮凝沉淀沉渣交由专业的渣土公司处置;隔油沉淀池油泥由施工方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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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官网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5个工作日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