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项目地址: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安化经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及规模: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计划建设高盐废水处理系统和低盐废水处理系统两套污水处理系统,其中低盐废水近期设计处理能力1200m³/d,含生活污水处理能力100m³/d,低盐生产废水处理能力1100m³/d。高盐废水处理系统近期设计处理能力260m³/d。低盐废水主要处理工艺流程为“初沉池+电化学+超临界沉淀+A2O-MBR生化+药剂除COD、氨氮深度反应+紫外消毒”,低盐废水经处理后尾水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限值的严值标准。高盐废水主要处理工艺流程为“pH调节系统+除重系统+pH回调系统+三校蒸发系统”,高盐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系统,未能回用的冷凝水排放至低盐废水处理系统。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详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直接跟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的报告。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国
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公众意见调查表请下载附件2)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0737-7229677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安化经济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4月7日
附件1:征求意见稿-国家循环经济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