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等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对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扩区规划
(2)规划地点:益阳市安化县
(3)规划范围:安化经开区已于2024年3月完成调区工作,调出155.07公顷,调区后园区总面积为195.48公顷。本次扩区在调区后范围的基础上进行,拟扩入面积253.97公顷,扩区后园区总面积449.45公顷。产业规划为废弃资源利用,黑茶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实竹产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何伟宏
联系电话:0737-7222385
电子邮件:85942130@qq.com
地址:安化县田庄乡茶酉社区茶家七组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31-84447300转2086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本公示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规划概况收集公众意见。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规划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六、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湖南安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