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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四减”清单
2025-11-19 14:49来源: 政策法规股
| 序号 | 事项名称 | “四减”内容 | 清理前 | 清理后 | 备注 | ||
| 1 | 1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经费 | 办理时限 | 法定办结时限(125)天 | 承诺办结时限(24)天 | 法定办结时限(125)天 | 承诺办结时限(23)天 | |
| 申请材料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身份证 (1) 2.伤残军人证(1) 3.银行账号(1) 4.退出现役证(1) |
具体材料(4)份 | 具体材料清单内容: 1.身份证 (1) 2.伤残军人证(1) 3.银行账号(1) 4.退出现役证(1) |
具体材料(4)份 | |||
| 办理环节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 2.审核 3.办结 |
具体办理环节: 1.受理 2.审核 3.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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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动”次数 | 到现场(0)次 | 到现场(0)次 | |||||
| 设定依据: | |||||||
| 1、1至4级分散供养残疾士兵购(建)房经费:【行政法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787号) 第一章第八条 退役军人安置所需经费,按照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列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第八章第七十八条 分散供养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区、旗)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所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所有,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分散供养的退役军士和义务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前款规定的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