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政发〔2023〕52号
田庄乡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2023-2024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
各村(社区):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3〕367号)和安财企〔2023〕14号文件精神,结合灾情和摸底数据,现下达各村(社区)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26.559万元,具体分配金额详见附件。资金收入列入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6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入“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99其他支出”。
一、资金使用范围
2023年度因遭受自然灾害造成今冬明春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受灾对象。以已经上报至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的摸底对象为准,系统上报的需救助台账人员须全部救助到位,做到应保尽保。
二、救助标准
按照130元/人的标准进行救助,资金确实存在困难的村(社区)可按照《湖南省受灾人口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确定的不低于90元/人的标准进行救助;每人救助(资金和物资总额)不超过540元,每户救助(资金和物资总额)不超过2000元。
三、救助原则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
四、资金发放台账要求
资金发放前,由乡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收集整理党政班子会议记录、正式分配文件、乡级公示照片;村(社区)收集整理对象申请报告、审批表、受灾照片、身份证、户口页(所有救助对象页)、“一卡通”复印件、民主评议会议记录、村级公示照片等资料。
按前期上报的摸底名单进行救助,确定救助金额后上报乡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进行统一审核。
五、资金发放形式
严格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进行打卡发放,由乡镇将救助对象信息(包括申请人及家庭人口信息)和申报资料等录入阳光审批系统,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后,推送至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进行统一打卡发放。
所有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等信息均需与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信息一致。
六、时间节点
各村(社区)于2023年12月15日前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确定分配方案并部署、推进冬春救助资料收集和阳光审批系统录入工作;2024年12月22日前再次核准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账号等信息并上报救助名单(附件2)至乡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周友良(联系方式:19958827066);12月29日前完成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信息录入工作;1月5日前完成资金打卡发放。
七、资金使用要求
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救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救灾资金,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台账,对救助对象采取抽样调查的方式,对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将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附件:1.安化县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申请书
2.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名册一览表
3.2023-2024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分配表
田庄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1
安化县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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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申请人基本 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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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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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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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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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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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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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种 |
洪涝□ 风雹□ |
家庭 类别 |
脱贫户□ 低保户□ 特困供养户 □贫困残疾人户□ 一般困难户□返贫监测户£ |
一卡通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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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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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民主评议 |
有□ 无□ |
自然灾害发生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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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意 见 (盖章)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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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 审核意见 (盖章) |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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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资料:
1.乡镇党政班子会议记录或纪要;
2.乡镇资金分配方案红头文件;
3.个人申请书(见模板),需本人签字,严禁代签;
4.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所有救助人员页)、有效城乡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残疾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5.惠农惠民一卡通存折复印件。
6.受灾照片;
7.村民主评议记录;
8.张榜公示材料(包括救助对象姓名、救助人口数、救助金额);
9.县实行统一审批。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申请书
安化县 (乡)镇人民政府:
我是2023年受灾户,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为: ;家庭住址:安化县 乡(镇) 村 组人,户籍人口 人。因遭遇自然灾害,造成(住房受损£家庭财产受损□农作物受损□农田受损£)状况,以至于日常生活出现困难,为此,特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2023-2024年度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同时,承诺所叙述情况与提供的资料都真实、有效、合法,否则,一切责任由我自行承担,自愿接受公示和监督。
申请人(签字):
申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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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人口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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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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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 统计负责人: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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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出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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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村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方式 |
家庭类型 |
家庭人口 |
家庭住址 |
一卡通账号 |
灾种 |
救助人口 |
救助金额 |
拟发放救助物资折款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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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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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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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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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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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庄乡2023-2024年度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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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社区) |
分配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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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茅 园村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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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笔峰村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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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永平村 |
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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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温溪村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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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高马二溪村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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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田 庄村 |
2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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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茶酉社区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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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白沙溪村 |
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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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龙门新村 |
24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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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百竹园村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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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天子山村 |
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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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香岩村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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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文溪社区 |
1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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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桃林村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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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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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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