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XTR-2023-00001
柘政发〔2023〕35号
柘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安化县2023年实施财源建设工程和开展税控联管工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实施办法》和《2023年税收指导性计划、城乡居民“两险”征缴和县直协控、代征责任单位指标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安政办发〔2023〕8号。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2023年度全镇必须全面完成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任务,实现参保缴费6400人,参保金额128万元。确保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象,符合参保条件的同村居住子女参保缴费率达到100%。
二、参保对象
具有本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三、缴费标准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有13个档次:200元/人、300元/人、400元/人、500元/人、600元/人、700元/人、800元/人、900元/人、1000元/人、1500元/人、2000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鼓励参保人员选择较高档次缴费。
四、操作办法
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对全镇社保任务进行分解(参见附件1),各村(社区)的参保缴费任务完成情况与2023年绩效考核挂钩,考核时间以县税控办或县人社局考核时间提前一周为截止点。奖励经费按完成参保缴费任务的考核结果年终统一拨付,具体奖励标准为:参保缴费金额按时完成的按每人2元奖励给村(社区)。‚参保缴费人数完成情况按下达任务的百分比进行奖励,完成人数达80%及以上的另增加每人1元的工作经费;完成人数达90%及以上的给予每个单位奖励2000元,完成人数达95%及以上的给予每个单位奖励3000元,完成人数达100%的给予每个单位奖励4000元,ƒ由政府代缴的特殊群体的参保缴费不计入奖励经费范围。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根据完成情况对村(社区)每周进行排名,及时通报。对没有完成任务,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由镇党政主要领导约谈村(社区)书记,并与当年人社项目及劳务经纪人个人评选评优直接挂钩。
五、缴费方式
1.个人自行缴费。通过湘税社保APP、各商业银行柜台、各村(社区)智能POS机等方式缴费入库。
2.特殊群体的参保缴费,由县人社局根据县乡村振兴局、县残联等有关部门确定的人员名单和代缴保费标准,按规定对其进行代缴后,再由缴费人自行申报。
六、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强化社保缴费工作责任,召开村组干部专题会议,把任务分解到组,明确到户,落实到人。采取得力措施,深入发动群众参保,符合参保条件的村(社区)干部及亲属必须参保,适合参保条件的党员干部以及能人大户要带头参保,鼓励参保人员提高缴费档次。
2、各村(社区)要加强对适龄参保人员及原城乡社保参保人员续保保费的收缴及代管工作,由劳务经纪人专门负责,及时到银行为缴费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负责做好基金的安全保障工作。
3、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将社保缴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予以推进。要认真学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深入基层,走村串户,积极开展社保政策的宣传工作,做好适龄参保人员及原城乡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续保衔接的政策解释工作。
附件:1.柘溪镇202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任务分解表
2.柘溪镇各村(社区)劳务经纪人名单
柘溪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3日
附件1
柘溪镇202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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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
征缴任务人数 |
征缴任务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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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村 |
940 |
19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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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溪社区 |
782 |
15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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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溪杨沙社区 |
1093 |
2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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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益社区 |
958 |
195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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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坪村 |
243 |
4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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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溶溪社区 |
584 |
119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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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村 |
422 |
86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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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溪村 |
880 |
179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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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园 |
498 |
1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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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柘溪镇各村(社区)劳务经纪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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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 |
劳务经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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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坪村 |
林义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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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溪村 |
钟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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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溪社区 |
刘颖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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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园村 |
陈美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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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溶溪社区 |
姜小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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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村 |
谢田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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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溪村 |
张薇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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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杨社区 |
谌利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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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益社区 |
仇秒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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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