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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化县柘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6年)
2026-07-29 14:50来源: 柘溪镇

  安化县柘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6年)

  为持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便捷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获取服务,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结合柘溪镇 2026 年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需群众参与公共决策的各类政府信息,严格对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列明事项落实常态化公开,主要包含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规划计划、财政财务、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综合执法、人事信息、重点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

  1.官方网络平台:安化县人民政府官网柘溪镇政府专栏(网址:http://www.anhua.gov.cn/488/564/2676/default.htm),为本镇政府信息第一公开载体,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同步在该平台发布;

  2.线下公开渠道:镇政务便民服务大厅公示栏、各村(社区)党务村务公开栏;

  3.新媒体及传统渠道:柘溪镇官方微信公众号、工作通报、新闻宣传、乡村广播、宣传展板、政策宣讲会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畴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印发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开;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对公开时限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合理特殊需要,可向柘溪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未主动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收到完整规范申请材料后,法定答复时限为20个工作日;因情况复杂需延期答复的,将第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延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一)申请所需材料

  所有申请严格执行“一事一申请”要求,申请人须完整提交以下资料:

  1.《柘溪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在县政府官网柘溪板块下载电子版,政务大厅提供纸质版),表格必填内容:①自然人填写姓名、联系电话、住址、通讯地址、邮编、电子邮箱;单位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经办人信息;②明确信息申请受理单位(安化县柘溪镇人民政府);③清晰描述所需信息,注明文件名称、文号、时间、事项等关键线索;④说明申请信息与本人/本单位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的关联性;⑤选择书面邮寄、现场领取、电子送达等信息获取回复方式。

  2.身份佐证材料: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请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附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件。

  3.根据申请事项类型,按要求补充其他佐证材料。

  (二)三种正规申请渠道

  1.信函、传真申请:完整填写纸质申请表,连同身份证明复印件邮寄或传真至镇信息公开受理机构;

  2.现场当面申请:携带全套材料前往柘溪镇政务便民服务窗口现场提交;书写确有困难的,可口头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表,申请人签字、捺印确认;

  3.线上电子邮箱申请: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将表格、证件扫描件统一发送至镇信息公开专用受理邮箱。 线上、信函、传真提交申请均需同步上传/寄送完整身份证明材料,材料缺失将作补正告知。

  (三)申请分类处理答复标准

  本机关收到规范申请后,严格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规定分情形答复:

  1.申请信息已主动公开的,直接告知申请人查询渠道、获取方式;

  2.信息符合公开条件的,提供对应资料或告知查阅途径、领取时间;

  3.依据法规应当不予公开的,书面告知不予公开并逐条说明法定理由;

  4.申请信息不属于我镇公开职责范围的,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责任单位的,同步告知对应单位名称、联系方式;

  5.同一申请人就相同信息重复提交申请且已作出完整答复的,告知不再重复处理;

  6.申请内容为工商档案、不动产登记资料等有专项法律法规约束的信息,指引申请人按照对应专项法规渠道办理;

  7.经核实申请信息与申请人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合理需求无关联的,可不予提供并说明理由。

  三、不予公开信息范围

  严格按照法定边界划定不予公开类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要求公开以下信息:

  1.已依法定程序定为国家秘密的信息,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公开,或公开后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会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信息;第三方书面同意公开,或不公开将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除外;

  3.机关内部事务信息,涵盖人事管理、后勤保障、内部工作流程、内部考核资料等;

  4.履职过程中形成的过程性资料:讨论记录、征求意见稿、内部磋商函件、上行请示、内部汇报材料、未办结行政执法案卷;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要求公开的除外。

  四、柘溪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统筹、受理答复工作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承担。

  1.办公地址:安化县柘溪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

  2.咨询联系电话:0737-7731897

  3.受理传真:0737-7731897

  4.工作专用邮箱:2633828732@QQ.com

  5.邮政编码:413500

  6.对外办公时间(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冬季作息(每年10月—次年4月):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季作息(每年5月—9月):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五、监督、投诉及救济渠道

  1.信息更正申请:公民、法人、组织发现本机关公开信息内容存在记载错误、信息失真的,可携带事实证据向镇党政办提交更正申请,我镇在规定时限内核查处置并反馈结果。

  2.履职监督举报:认为柘溪镇政府未依法履行主动公开义务、对信息公开申请拖延、拒绝答复或答复违规的,可向上一级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安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反映情况。

  3.权利救济途径:若公众认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侵犯自身合法权益,可向安化县纪委监委、县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依照法定程序,向安化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