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2 信息来源: 高明乡 浏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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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外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全乡广大人民群众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共同做好防疫工作。为精准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主动报备到村。境外返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21+7”(第一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返安后集中隔离7天,隔离期满继续实施7天自我健康监测)的防控政策落实;2021年5月25日(含)后自广州市荔湾区、深圳市盐田区、龙岗区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回)乡人员,或健康码、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人员,必须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报备,严格按相关规定落实集中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措施。二、科学安排出行。如无必要,广大村民请勿前往广州市荔湾区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活动轨迹。外出人员应做到无事不回,有事晚回,有特殊情况要回,需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报备,并出示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方可返乡;返回高明后,要按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三、积极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措施,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广大村民要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四、加强个人防护。广大村民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外出时随身携带口罩,在就医时、拥挤时、乘电梯时、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要戴好口罩;咳嗽喷嚏要遮挡,养成常通风、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集,文明用餐,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五、及时报告病情。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高明乡卫生院等发热门诊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六、强化人员摸排。各村要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的模式,加强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和重点地区人员的摸排,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七、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全乡厂矿企业、超市商店、宾馆饭店、医院、学校、银行等公共场所和重点场所要继续严格落实测体温、查健康码、行程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八、按照“非必要不聚集”的原则,尽量减少各类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红、白喜事的办理,应尽量减少参加人员、控制人数,主办方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主体责任。凡办宴席者都必须向村报告,乡市监所审批,并签订承诺书;同时,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原则上均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九、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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