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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6494689/2022-1697548 责任部门:高明乡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2-12-01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高明乡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01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高明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当前全国、全省本土疫情仍呈多点散发、多地频发的态势,益阳市、安化县内先后报告多例续发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巩固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全面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主动报备。所有外省及省内有疫情发生地来(回)高明乡人员(含外省入乡的货车司乘人员)应至少提前1天,在湖南省居民健康卡“入湘报备”小程序上主动报备;可以电话联系目的地所在村报备,主动告知旅居史,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未提前报备的,须在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高速公路及国省干道健康服务站等进行现场报备。
二、严格核酸检测。外省和省内疫情发生地来(回)高明乡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外省入湘或外市入县落地后开始计算)前5天完成4次核酸检测(5天4检),前5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商场超市、美容美发、棋牌室等公共场所。确需外出(住院、就医)时,需报告村同意,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各类重点风险人员和重点机构场所人员应按照规定频次,主动开展核酸检测;各单位要落实重点人群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
三、严格社会面管控。一是全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委会、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商场超市、五小店铺、养老院、宗教场所、监管场所、生产车间、建筑工地等重点机构(场所),麻将馆、棋牌室等密闭场所,必须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督促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进必查”。同时,在全乡开展“戴口罩扫场所码查行程卡”专项行动。二是坚持“谁主办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原则,加强红白喜事管理,倡导其他酒席不办,举办方要提前一天向属地村委会报备,按照“一事一码”原则申领、张贴场所码,所有参加人员必须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同时对外省和省内疫情地返乡参加人员单独安排食宿,全程佩戴好口罩。三是居家隔离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严禁外出,居家隔离对象及其同住人员均要按照居家隔离相关规定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四、严格出行管理。坚持非必要不跨省出行,严禁前往高风险区。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住宾馆、酒店和进入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场所,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严格预警监测。乡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和零售药店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乡卫生院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主动询问活动轨迹及接触史。村卫生室、零售药店要做好购买退热、抗病毒、抗生素、止咳感冒“四类药品”人员的信息登记,并推送乡疫情防控办管理,及时督促用药者开展核酸检测。
六、严格院感防控。加强患者及其陪护管理,原则上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特殊情况确需陪护的,严格实行“一人一陪”并相对固定。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管理,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发热患者落实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
七、严格疫苗接种。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应尽早主动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特别是60岁以上老人要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早日建立全民免疫屏障。
为减少流感与新冠肺炎疫情叠加风险,6月龄以上且无接种禁忌的人员应按“愿接尽接”的原则接种流感疫苗,强化多病共防。
八、严格个人防护。所有人员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戴好口罩,及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向医生告知活动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配合开展核酸检测、流行病学调查。
九、严格责任追究。对不遵守本通告要求、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和个人,引起疫情传播的,涉及单位和个人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属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高明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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