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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梅城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烟花爆竹类别
本通告所称烟花爆竹,是指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剧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电、色、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品。
二、禁放范围及时间
1.根据2024年1月30日《关于梅城镇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三里村、望城村、紫云村、南桥村、岩溪村、龙安村、启安社区、城东社区、城南社区、城西社区、城北社区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除外)。
2.其他所有已制定村规民约,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村(居)委,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除外)。
3.根据2025年1月26日《关于全面强化农村地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情况下,全镇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含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
三、禁放要求
1.在禁止燃放区域及时段内,因重大庆典活动确需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须依法经梅城镇人民政府、公安部门许可,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按照安全规程实施燃放。
2.各村(居)委应严格落实各项禁燃措施,切实做好管辖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禁燃管理及宣传工作。
3.广大人民群众应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严禁在本通告规定的区域、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如违反本通告及村规民约中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执法机关将严格执法;同时严禁在林地边缘或山中燃放烟花爆竹,如造成森林火灾,将一律从严从重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
4.欢迎积极举报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违法违规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0737-7443110;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举报热线:0737-7443706。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化县梅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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