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镇区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镇区整体形象,改善镇容镇貌,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的生活和经营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开展镇区秩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2月24日-2025年3月30日,分阶段、分步骤进行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期后,保持长期常态化管理。
二、整治范围
镇区范围内的所有主次干道、背街小巷。
三、整治内容
1.规范交通秩序:严禁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各类车辆必须在指定的停车位内有序停放,非机动车放置于对应的非机动停车位上,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机动车停车位;严禁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严禁车辆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渣土、砂石运输必须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报备,拖运车辆根据要求必须盖好篷布,确保交通道路运输规范。
2.规范经营秩序:严禁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行为,所有商户必须在店内规范经营,不得在店外、门前道路上摆放商品、展示牌、广告牌太阳伞、石墩等物品;各类流动摊贩必须进入指定的临时市场或疏导点经营并自行做好摊点卫生清洁,把垃圾倒入固定垃圾收集点,不得随意乱丢乱扔,不得随意在镇区主干道路两侧、路口、学校周边150米范围内摆摊设点,不得阻碍行人正常通行。
3.整治环境卫生:保持镇区环境卫生整洁,严禁乱扔垃圾、乱倒污水、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各商户要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负责好门前区域的环境卫生清扫、垃圾收集、绿化维护等工作。禁止在非规定时段内燃放烟花鞭炮。
4.整治户外广告:对镇区范围内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进行全面整治,拆除未经审批、破旧损坏、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新设置的户外广告和门头牌匾必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做到整齐美观、安全牢固。
5.整治违法建设: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设置封闭围墙围挡,不得占道堆放建筑材料、施工机械以及其它杂物,严禁损坏人行道及基础设施,违者责令恢复原状;建筑垃圾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一律自行清运处理,不得将其混入生活垃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依法整治拆除镇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搭建物,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
四、整治要求
敬请广大群众和经营商户对整顿和规范镇区秩序工作予以长期支持配合,对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进行自行整改。对在规定时间内未自行整改的,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强制清理和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监督举报
欢迎广大居民对镇区秩序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737-7482098进行举报。
特此通告
安化县仙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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