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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96860216/2023-1852714 责任部门:冷市镇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3-10-17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冷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冷市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付费服务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17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LSTR-2023-00006

 

 

 

 

 

冷政发〔2023〕21号

 

冷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冷市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付费服务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村(社区)

《冷市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付费服务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冷市镇人民政府

                    202310月16日

 

 

 

 

 

 

 

冷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付费服务资金

管理办法

 

为稳步推进全农村生活垃圾理付费服务机制,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理付费资金(以下简称付费资金)的收缴使用,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建立村民主动付费和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性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付费资金收缴使用原则

(一)镇管村用。按照村收村用、乡镇监管的要求,镇村两级完善付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通过制度实施,有效破解村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瓶颈的困局。

(二)村民主体。村民是付费的主体,也是付费的受益者,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提高村民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度的认识,实现村民自主付费、自主监督。

(三)专款专用。建立付费资金专账,规范资金用途,严把资金使用关口,强化资金监管,保证资金安全,发挥资金最大社会效益。

(四)奖惩措施。征收任务完成情况与年终评先评优、奖补资金挂钩。

二、付费对象和付费标准

(一)付费对象。凡是行政村(社区)范围内的所有农村居民城镇常住居民、个体经营户、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均应自主缴纳付费资金,其中特困户、监测户等特殊群体由村(居)民委员会视情况收缴。

(二)付费标准。综合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状况、农户承受能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因素,付费指导标准为60-100元//年,每户人口在3人(含)以下收取60元/户,每户人口在3人至5人(含)收取80元/户,每户人口在5人以上收取100元/户,个体经营户、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付费标准由辖区村(社区)“两委”与其商定。

三、付费实施程序

坚持“一事一议”原则,首先由(社区)“两委”制定付费方案,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经过村(社区)党组织会议提议、村(社区)“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会议决议,经公示无异议,由联村领导审核后将付费方案上报镇人民政府备案,最后由村(社区)组织实施。

四、资金收缴办法

(一)统一票据。付费资金收缴使用湖南省村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收款收据,加盖村(居)委会公章,必须一户一票。

(二)上缴入账。“两委”统一收取付费资金后缴存到乡镇财政所村账代管账户,并开出非税专款收据

(三)收缴方式。“两委”收取时必须两人或者两人以上收取,及时汇总票据、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四)时间节点。当年11月底完成收缴任务。

五、规范资金使用

(一)资金用途。付费资金主要用于环境卫生清扫、清运、保洁员工资发放,购置或维修垃圾收集转运等设施设备,以及村庄清洁行动垃圾减量分类、环境卫生先进户的奖补。

(二)使用流程。“两委”根据本村实际情况提出付费资金使用年度计划项目以及资金金额,通过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使用,经议事会、监事会决议后方可使用并报账

六、督导考核

(一)督导通报。镇人居办财政所加强对村级付费资金收缴使用情况的督查指导

(二)强化考核。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村(社区)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绩效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评选先进村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奖补。对实现农村垃圾减量20%且完成最低收费目标任务的村(社区),镇财政将按照实际收缴的金额实行1:0.2奖励到村(社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付费或通过募捐、赞助等途径筹措的农村生活治理资金除外)。以奖代补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支出(以当年12月底统计数据为准)。

七、付费资金监管

(一)公示公开。“两要定期将付费资金收缴使用情况在村级服务中心公示栏上进行公示,接受村民和社会监督。

(二)部门审计。镇人居办、财政所在每年3月份对上年度村级付费资金收缴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部门监管。镇纪委要加强监管,对违规使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对涉及违规操作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附件:冷市镇各村(社区)2023年有偿卫生费用最低收取参照表

 

 

 

 

 

 

 

 

 

 

 

 

 

 

 

附件

 

冷市镇各村(社区)2023年有偿卫生费用最低收取参照表

 

序号

村(社区)名

户籍户数

百分比

确认户数

金额

1

南华村

781

80%

625

50000

2

文昌村

480

80%

384

30720

3

冷家嘴社区

750

80%

600

48000

4

陶竹村

577

80%

462

36960

5

 

胡家村

575

80%

460

36800

6

大苍村

484

80%

387

30960

7

东庄坪村

726

80%

581

46480

8

高桥村

510

80%

408

32640

9

金湖村

541

80%

433

34640

10

大桥水社区

357

80%

286

22880

11

曲江社区

414

80%

331

26480

12

梁家社区

540

80%

432

34560

13

琵栗村

308

60%

185

14800

14

玉新村

369

60%

221

17680

15

家兴社区

467

80%

374

29920

16

马桥村

466

80%

373

29840

17

董家村

437

60%

262

20960

18

金阳村

414

80%

331

26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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