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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96860216/2025-2110538 责任部门:冷市镇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类别:综合政务 发文日期:2025-11-14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冷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冷市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1-14     信息来源: 未知来源     浏览数:

LSTR-2025-00001

 

 

 

 

 

 

20258

 

冷市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冷市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各村(社区)、直(属)各部门单位: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安化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安化县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试行)》《安化县推进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冷市镇人民政府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制定的3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核,确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4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决定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并切实做好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本决定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实施部门应当做好跟踪评估工作,及时提出修改、宣布失效和废止的建议,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附件:1.冷市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失效的目录

2.冷市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继续有效的目录

 

 

 

冷市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3日  

  冷市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目录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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