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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塘镇机构职能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镇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工作日)
负责人:宁毅
联系电话:0731-7311216;
电子邮箱:940448308@qq.com
二、机构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武装、镇村振兴等行政工作。
3、保护国有和集体财产,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5、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部门职能
党政办公室。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导落实情况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综合考核;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意识形态、宣传、网信、精神文明、机要、保密、档案、地方志、会务、接待、行政后勤、机关采购、集贸市场、办公用房和公租房管理等工作。负责巡察审计整改。负责各级热线及百姓呼声回应办理,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及其平台管理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场所管理和党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干部人事、统战、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权益保障等工作,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指导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工作;协助镇领导处理人大日常事务。
经济和生态办公室。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发改、项目的前期筹备和争资立项、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园区建设等工作;负责科技、通信、统计、商务、粮食安全等工作。负责油茶产业发展、茶产业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
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党管武装、国防动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禁毒、利剑护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牵头负责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工作及相关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
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财税、金融、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及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监督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组织协调收入征管;负责村账镇代理工作,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村级三资管理;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村级债务化解。
镇纪委。履行规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职责,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工作。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粮食生产,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督促治理、秸秆禁烧、创卫等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水利、水文、安全饮水、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河长制等工作;负责农电;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专业合作社发展、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含农村“三资”管理)、供销等工作;负责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农业、水利、移民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工作。
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负责自然资源(含林业资源)、田长制、林长制、村镇规划与建设、城市(村镇)管理、耕地保护、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保障、征地拆迁安置和房屋征收补偿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牵头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护林员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文化振兴引领乡村振兴、创文、社会工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两险征缴、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和县级委托,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协助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跨乡镇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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