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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TR-2025-00001
龙政发﹝2025﹞27号
龙塘镇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龙塘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
决 定
各村(社区)、镇直(属)各部门单位: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安化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安化县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试行)》《安化县推进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龙塘镇人民政府对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制定的5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和审核,确定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1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6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本决定宣布失效和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村(社区)、镇直各部门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并切实做好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本决定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实施部门应当做好跟踪评估工作,及时提出修改、宣布失效和废止的建议,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附件:1.龙塘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失效的目录
2.龙塘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继续有效的目录
龙塘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
龙政发〔2025〕27号 关于公布龙塘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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