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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违法行为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电力是服务于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的重要事业,电力设施是保障供电的重要公用设施,破坏电力设施极易引发触电、停电事故,危及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为确保您和他人的用电安全,依法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特将以下事项公告如下:
1.禁止私自移、拆电杆、拉线。
2.禁止私拉乱接、挂钩用电等违法用电行为。
3.禁止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建房(含装修房屋、加层等)。
4.禁止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钓鱼、竖持钓竿。
5.禁止攀爬变压器台架、电力杆塔,禁止擅自在电力杆塔上搭挂各类缆线、广播器材和广告牌等外挂装置。
6.禁止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禁止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7.禁止退出和绕越家用漏电保护器用电,以及使用不合格的家用漏电保护器。
8.在电力设施周边30米内砍伐树木,请提前向所在村(居)委或江南供电所(0737--7681010)报备,若砍伐难度特别大且处于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地段,由江南供电所无偿协助砍伐,擅自砍伐造成电力设施或人身安全事故的,当事人负全责,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理。
保护电力设施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关系到每家每户的用电需求,请广大居民朋友高度重视,杜绝人身、电网事故和森林火灾的发生。望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大力支持和配合,为全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能保障。
江南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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