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TR-2025-00001
田政发〔2025〕2号
田庄乡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做好“秀美”文章的指导意见
各村(社区)、各直(属)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全域人居环境,树立新时代乡风文明,做好“现代化秀美田庄”这篇文章,现就工作目标和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美丽乡村为底色,未来乡村为愿景,深入实施“秀美田庄”建设规划。规范房前屋后环境,整理干道沿线风貌,提质绿化亮化工程,全力打造美丽庭院,实现“村景合一”的新生态,逐步营造整洁、舒适、秀美的农村生活环境,让田庄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留得住乡愁。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推进垃圾付费机制
1.明确收费标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充分考虑农村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确定村级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每户人数在5人以下的家庭按20元/人/年收费;每户5人(含5人)以上的家庭按100元/户/年收费,并将此标准纳入村规民约进行管理。个体经营户、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付费标准由辖区村(社区)“两委”与之协商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生活垃圾清扫保洁和收运体系建设。
2.推进制度落实。将乡村生活垃圾处理付费制度作为年度重要任务来推进。结合各村(社区)实际,实行一村一策,按照户数情况分配任务金额(详见附件)。各村(社区)要将任务分解到片、组,责任压实到人,通过组织党员组长会、“三长”会、屋场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
3.加强督促调度。联村领导、驻村干部要深入村、组督促催收,每月开展调度。经济和生态办每季度根据各村(社区)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进行排名,对排名后三位的村(社区),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完成情况与年底评优评先、项目安排、项目申报挂钩。
(二)严格加强日常监管
一是按照“庭院整理、路边治理、水域治理”的清晰路径,向“三乱”问题发起全面“围剿”。通过分片包保的方式,让房前屋后的卫生环境焕然一新;与此同时,加强对保洁员的科学管理,提升公共区域清扫作业效率,特别是对公路沿线、塘边、溪边这些关键区域进行重点“雕琢”,打造整洁优美的环境风貌。二是把日常卫生督查作为常态工作推进,借助日常评比、明察暗访等多元方式加强统筹调度,全力保障各项工作扎实落地、细致执行。在经济和生态办公室设立“红黑榜”,按季度对各村(社区)进行排名并面向全乡予以通报,针对排名末三位的村(社区),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约谈其党组织书记与人居专干;若连续两个季度均位列后三位,则由主要领导约谈其党组织书记与人居专干。
(三)着力打造“秀美田庄”亮点工程
在示范创建方面,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多点发力。一是打造“村景合一”示范点,稳步推进新田园共享生态庄园项目建设,主动配合企业办理各类手续,力求尽快建成集研学与观光于一体的田园第一景,让村庄与景区完美融合。二是推进茶园示范点建设,持续推进高马二溪提质改造工作,将人居环境改善、乡风文明培育以及茶旅融合发展作为重点,抽调干部力量,充分动员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的积极性,依托高马二溪村“天下黑茶第一村”这一金字招牌,精心打造优质茶园,擦亮高山一片茶名片,使其名副其实。三是构建民俗文化餐饮示范点,以诚丰山庄、乌沙农庄、苍稼小院为依托,建立三大民俗文化农家乐示范点,充分利用乡村生态环境和民俗文化等丰富资源,精心雕琢“农家乐”示范点。
在主线干道建设方面,紧扣“靓化美化”主题。一是积极争取东梅公路沿线亮化项目,逐步完善公路周边基础配套设施,致力于打造亮丽的乡村风景线。二是对东梅公路沿线的龙门、茅园、田庄等村进行全面整治,清理杂草、规范种植、拆除乱搭乱建,实现环境整洁舒适、景观错落有致。
在美丽庭院建设方面,联村领导、驻村干部、村支“两委”深入农户家中倡导,以“三长制”工作推进为有力平台,充分发挥村干部带头、党员组长引领作用,得到企业主、乡贤的积极支持。每村(社区)选取20-30户自主打造“美丽庭院”。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驻村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两委成员为包片区域内的直接责任人。村委要健全组织机制,制定方案措施,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有目标、有重点、有行动、有成效。
(二)强化示范带动。各村(社区)要抓好示范屋场亮点打造和薄弱屋攻坚提升,乡政府将选取部分屋场召开现场会,重点推介人居环境提升有效措施、特色做法、成功经验、长效机制等。各村(社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互相借鉴、共同提高。
(三)强化考评激励。一是继续坚持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督查考评办法》为根据,完善考核细则,严格日常评比,年终集中落实人居环境工作奖惩;二是经济和生态办公室将每季度根据垃圾付费任务完成的百分比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的村(社区),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完成情况与年底评优评先、项目安排、项目申报挂钩。在每年12月31日24:00前,完成年度任务100%以上的村(社区)奖励3000元,完成任务80%以上的村(社区)奖励1500元。
田庄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